李校尉顺着杨同的指向看去,大惊失色。现在只有他和杨同有马,杨同肯定不会宰杀自己的马,所以就落到了他头上。
可是他这马陪伴他多年,早就有了感情,哪里舍得下杀手。更何况他没了马,到时候怎么逃命。要是被敌军追上,不就完了!
他连忙劝阻道:“参将不可!在此处生火,光亮烟雾必会被敌军注意到,到时候他们追杀过来,就无路可逃了啊1
“树林如此大,且树木繁多,些许光亮不会被注意到的,你且安心便是。本参将今晚吃定了,快快将其给某宰杀,做锅肉汤来。
待吃饱喝足,本参将带你们突出重围,重返军营,那时我们就安全了。”
杨同不以为意道。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他饿了,要吃肉。
李校尉见事情无转圜余地,只能默默抽出佩剑,转身向他的爱马走去。他要亲自送他的马儿上路,也算对这几年一人一马的情谊有个交代。
他死命咬着嘴唇,眼中饱含热泪,一剑割向战马的脖颈。顿时热血喷涌而出,正如他的心也是一般无二。
宰杀完后,他命几个会做饭的士兵生火,再将头盔当锅,倒出水囊中的水,开始煮起马肉来。
很快,马肉的香气四溢而出,让众人食指大动,包括李校尉。既然杀都杀了,不如好生吃一顿,也算马儿最后的贡献吧。他如是想到。
一盛满了马肉的头盔被捧到杨同面前。杨同接过,也不管烫不烫,直接抓起一块撕咬起来。
虽然无有任何香料,但是这肉本来就有十足的滋味儿,就是比劳什子的干粮强一百倍。
一块接着一块,马肉原始的鲜香,以及长期跑动导致的紧实的肉质,直吃得杨同眯起眼来。
众多士卒也分到了不少肉,盛在各自的头盔里,很是饱餐了一顿。他们吃得尤为仔细,一点肉末都不舍得浪费。
对于他们来说,能吃到肉几乎就是过年了。往日在军中,也就逢年过节和庆功之日才能有点肉吃。
李校尉端着肉,先是默哀了盏茶时间,然后便噙着泪水,将马肉吃下。泪水和汤汁混合在一起,至少更有了些滋味。
吃罢这顿丰盛的晚饭,百余士卒都恢复了不少力气,他们不约而同地舔了舔嘴唇,似是犹在回味那肉食的鲜香。这时却听杨同道:
“现下已经过去好几个时辰了,而且天色已暗,想必敌军是不会再追击我们了。
李校尉,我们这便回去罢,待本参将休整几日,定带你们卷土重来,以报今日之奇耻大辱。”
李校尉应喏,招呼士兵起身,心下却不以为意。能安全回到军营已经是谢天谢地了,还卷土重来,就这败仗回去,哪里还能保住官职?
就是你杨公子,也要受些处罚,可别想美事了!
今晚天气极佳,月明星稀,使得树林里有不少光亮,可见度不差,不至于两眼一抹黑,找不见路。
尤其是杨同还主动让士卒举起两个火把照明,这还是李校尉好说歹说才减下来的数量,要不然怕是要一人一支了。
众人簇拥着骑着马的杨参将,在林子里兜兜转转,愣是走了一个时辰还没走出去。
“参将,我们已经走了恁长时间,还有多久能走出这片林子。末将怕呆得时间长了,又被敌军发现可就不妙了。”
在最前面骑马带路的杨同闻言,不禁露出一丝尴尬。他哪里晓得怎么走出去,全凭感觉左拐右拐,只觉得甚是有趣,却是从来不记路的。
但是当然不能露怯,要不然就显得自己很无能,便道:“本参将自有我的道理,你跟着便是,只需一直往前走就是了。”
李校尉无奈,只能继续跟着杨同走。至于提出让他来带路,他是万万不敢的。
他怕杨同觉得自己受到挑衅,地位被动摇,指不定又要闹什么幺蛾子。
“参将快看,前面有大片空地,怕是林子出口就在眼前1
众人有走了将近小半个时辰,这时一兵士突然叫道。
杨同一天下来,逃命加赶路早就累得不行了,此时已经迷迷糊糊地骑在马上,低着头快要睡着了。
哪成想士兵的叫喊直接将其惊醒,他下意识地抬头往前看去,见果然如士兵所言,顿时睡意全无,大笑道:
“哈哈哈!本参将果然英明神武,通天坦途就在眼前!众将士,随本参将全速前进,走出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