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案(1 / 2)

有诗曰:</p>

暖戏烟芜锦翼齐,品流应得近山鸡。</p>

雨昏青草湖边过,花落黄陵庙里啼。</p>

游子乍闻征袖湿,佳人才唱翠眉低。</p>

相呼相应湘江阔,苦竹丛深日向西。</p>

书接上回:</p>

一人神词确凿,衣服破烂,怒目圆瞪,好似眼神中的对方与自己有着血海深仇一样。</p>

另一人看外貌大概十岁有九,穿了一身黑袍,虽然一脸读书人的模样。但脸上愠怒与无辜交加,而且从神态可以看得出来,其是真地想喊出一句话:“我冤枉啊!”</p>

但毫无疑问二人皆是揪着对方的领子走入了官府。</p>

“嘭!”</p>

“升堂!”</p>

“威——武”</p>

县令曾国藩(ps:因为道光帝的蝴蝶效应,所以曾国藩在道光二年科举考了个一等秀才,当上了一位陕西平原县县令)看见二人进来,惊堂木“嘭”地一声拍了下去,紧随而来的是一声“升堂”,和底下拖长了声音的衙役像音乐的交响曲一样混杂了起来。</p>

一波喧闹过后,两人也停止了争吵:</p>

“汝先说说汝姓甚名谁,为何如此争吵喋喋不休乎?”曾国藩手中指的正是一身黑袍的读书人。</p>

“在下姓李,名傲天,字囍圆。孔孟之乡,山东人事。只因家族落幕,故流落至此。又闻皇帝新政,想找农民借地,后有了丰收自己去山野种菜。结果这农民不但不给地,而且还把吾带到了官府。山野.......”</p>

“嘭!嘭!嘭!”那三声惊堂木的声响,和曾国藩那凝重的眼神,吓得李傲天赶紧闭上了嘴巴,其生怕因为自己的言语,惹来了什么杀身之祸。</p>

“汝二人先在府中好生待着,此事本官会亲自一五一十启奏陛下,当今圣上贤明,定会给汝等一个公道。”紧接着曾国藩摆了摆手让衙役将二人带入自己的府邸好吃好喝供着。</p>

道光二年3月10日御书房:</p>

“好啊好如此佳作必然人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