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平衡、打破</p>
“我知道你没有开玩笑。你不仅杀了钱毅,而且也参与了谋杀钱坤。”我冷冷说道。</p>
“这是我同事刚刚搜集到的最新资料。”我递出一份报告,然后继续说道:“自从你嫁入钱家以后,就开始涉足钱氏的生意。虽然不算很多,但每个部门都派了一些人,只不过都是无足轻重的位置。或许正是这一点,哪怕钱坤知道后也不会太过在意。”</p>
我继续说道:“可是钱坤死后,一切都变了。钱氏集团的人事变动非常快,老人辞职了,那些新人却坐上了重要的位置。虽然这里面有一部分是你的功劳,但我想最大的功劳应该是富家吧。李小姐,你说我有没有说错。”</p>
“你刚嫁入富家就做了那些安排。由此我有了以下的一些推测。”我缓缓说了出来。</p>
事实上你偶遇钱坤,或者说被钱坤英雄救美,实际上都是富家亲手安排了一切。你先是被富家选中,成为了钱坤喜欢的那一类女人,然后就有了那场英雄救美的好戏。</p>
你的目的就是要掌控钱家。没想到钱坤这么快就喜新厌旧,又在外面有了新的女人。为此你不惜一切代价去勾引钱毅,而他也因此中了你的美人计。</p>
直到你发现钱坤有一个私生子,而且废弃了旧的遗嘱,订立了新的遗嘱。于是你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钱毅,进一步的刺激了他,从而才有了密室杀人计划。</p>
实际上密室杀人计划应该是你或者来自富家的人策划出来,它的原理实际上非常简单,但正因为简单,所以没有人联想到。</p>
从我们调查开始,那个书房的状态确实是一个密室。因为它货真价实就是一个密室,所以找不到漏洞。</p>
可如果换一个角度,那就不一样了。钱毅杀了钱坤之后,先从窗户离开,这时窗户是没有被反锁,也就不能称之为密室。</p>
当你们发现死者之后,你让管家报案,那么现场自然就只有你和那两名保安了。这时候你只需要随意捏造几个理由,就可以暂时让他们离开,而你则是去把那扇窗户再次反锁。至此当警方来到现场时,自然会被迷惑,从而得出了密室杀人案。</p>
你和钱毅两人表现出来的矛盾就是故意演给我们看,让警方不会想到这点。只是你没想到有人把你跟钱毅之间的关系告诉了我,所以才让我有了这样的猜想。</p>
只是令我有些措手不及的是你竟然杀了钱毅,让他承担了这一切的罪责,尽管那一切确实是他做的。</p>
李晓乐抿着嘴,吐出几个字:“陈警官,说了这么多,你的证据呢?”</p>
“你真以为我没有证据吗?”我反问一句。</p>
下一刻,李晓乐的脸色突然变了,不再是那样的从容。</p>
“今天你之所以穿的如此美艳,是因为早就知道了遗嘱的内容。那为什么你会早就知道了呢?”我继续自言自语:“那是因为吴律师就是你的人,或者更准确的说他是富家的人。”</p>
“你知道吗?我是当着吴律师的面带你来到了这间书房。与此同时,在我们离开之后,我的同事也把吴律师带到了隔壁房间。就在刚才,他已经全部招认。是他告诉了你新遗嘱的内容,也是你让他换了最新的遗嘱。换句话说,那份遗嘱本该是把90%的家产留给钱德,而不是把全部家产都留给了你。如果你不是太着急,也不会放下这么大的破绽。”</p>
我继续说道:“另外我让人做过墙体的鲁米诺反应,发现上面并没有任何血迹。可钱毅杀人之后身上必然会有血迹,而他通过窗户爬到另外一个房间时,势必会碰到墙。那就说明他脱下了衣服,并把它从窗户上丢了下去。”</p>
“我问过保安,他们说当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书房是在三楼,而你的房间是在二楼,正好就在下面一层。换句话说那件带血的衣服被你接到了,它曾经出现在你的房间。”</p>
李晓乐强自镇定:“你们不是已经搜过整个别墅,也搜过我的房间吗?可你们根本就没有找到吧。”</p>
我淡淡笑道:“那是因为衣服早就不在别墅里了,所以我们才没有找到。”</p>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死者是在6点死亡,可为什么在早上9点半左右发现呢?据我从仆人那边的了解,那天你起的很早。7点左右就起床了,而且还特意交代下人不要去打扰钱坤休息。你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不想让人太早发现他的尸体。”</p>
“你一直在等垃圾车过来,可那天出了一点意外。本该7点半就要到的垃圾车因为一些小毛病,中途维修了一下。等它再到时,已经是早上8点50了。你把那件带血的衣服混到了日常带走的垃圾里面,然后亲眼看着它被带上了车。等这一切全部做好之后,你就开始了自己的表演,发现了尸体,然后报了警。”</p>
“只不过你算错了一点。垃圾场的垃圾并不是当天收到就会马上焚烧,而是先堆到一边等待。毕竟龙邦市的人口基数太大了,哪怕垃圾焚烧厂有四五个,但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实在是太多了。就算轮到至少也需要五六天的时间,而我们警方派出了所有的人手,终于找到了那件带血的衣服。”等我说完了这一切之后,李晓乐终于崩溃了,承认了。</p>
她低下了头,缓缓叙述过来。其中的剧情大致与我的推理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没有承认与富家的关系,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自私自利的结果。</p>
我虽然有些失望,但至少抓住了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