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川搬来一张椅子,林墨书便大摇大摆地坐上去,还不忘吩咐手下人:“你们,去把花老板给我备的货先拉走!”</p>
几串肉串沾满了辣椒,他一口一串,辣得他直哈气。</p>
“好辣!从未吃过这么过瘾的食物!”</p>
不得不说他是会吃的,寒冷的夜晚,这么一辣把汗都发出来,怎是一个爽字了得?</p>
“花老板,有什么喝的吗?”他喊道。</p>
“有啊,您稍等。”花卷进店倒了一杯啤酒。</p>
林墨书浅品一口:“味道有些奇怪。”</p>
花卷说:“这是啤酒,要大口喝才能尝出味道呢。”</p>
林墨书闻言,大口喝下,再配上一串羊肉串,太爽了!</p>
等他吃饱喝足,他的人也把果冻之类的零食装好,林墨书起身,对花卷说道:“花老板,品尝美食是我唯一的爱好,今日算是不枉此行。”</p>
然后扔了一大袋银子到桌上,说:“这付果冻钱。至于羊肉串吗,你说是送我的,我便不给钱了,要不,我也送你一样东西。”</p>
他说完便要解下腰间的玉佩。</p>
花卷急忙制止,这玉佩上刻着奇怪的字符,万一是什么信物,她可不敢收。</p>
“玉佩就算了,太珍贵啦,我可以要另外一样东西吗?”</p>
林墨书停下动作,好奇地问:“你想要什么?”</p>
花卷指指他的马车:“我想要你上马车的那个脚凳子。”</p>
林墨书被逗笑了:“花老板是个有趣的人,行吧,那就把脚凳子送你了。”</p>
说完,便扬长而去。</p>
花卷把凳子放好,再用手掂了掂银袋子,估算一下起码有一百两。</p>
她有些佩服自己了,倒买倒卖的事做得越来越顺手。</p>
烧烤摊这边,点单的人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一串羊肉加一串猪五花这样搭配,既尝到了两种味道,也省了些钱。</p>
胖婶说话声音洪亮,做事雷厉风行,一看就是气血很足的样子,记性也好,不用纸笔,光是脑子记就能把谁点了什么,先给谁烤后给谁烤分得清清楚楚。</p>
插队是不可能插队的。</p>
点肉串的基本是小吃店门口排队的食客,他们点完就回到队伍里,等阿毛烤好,再由胖婶送过去。</p>
于是小吃店门口不一会儿就尽是撸串的人。</p>
点烧烤的人一多,烤肉的香味就更加浓了。谁能拒绝烧烤呢?哪怕是在现代的夜市上,它的味道都是最诱人的。</p>
不一会儿,小吃店里正在吃的客人都闻到了,他们就走到店门口往外喊一声,烤好了就送到位置上。</p>
小吃店定价不低,一部分客人比较富有,而更多的客人是攒够了钱才来吃一次。</p>
于是今天的烧烤变成了额外的开支,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p>
但是这一切在尝过肉串之后就消失殆尽了,那独特的香味足以让他们忘记钱包的拮据。</p>
胖婶是最忙的,除了忙里忙外送餐,还要串肉,好在还有花卷一起。</p>
“明天可不能这样,”胖婶说,“明天要早早把肉串好,不然可忙不过来。”</p>
花卷还想着今天是试营业,少卖点,结果是她低估了烧烤的火热程度。</p>
小吃店结束营业不久,烧烤摊也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p>
阿毛和胖婶点了点数,今晚这么几个时辰竟然卖出去了将近一百三十串肉串!</p>
他们把装钱的小桶倒过来,清算里面的铜板,一共两千二百五十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