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小馆子(2 / 2)

很好!逻辑满分,完美!李寻欢无言以对,他倒是不想理会熊孩子,耐不住熊孩子说什么,他表妹都跟着跑。为了不让表妹对他不满,李寻欢只能答应带她们去了。

刚来汴京那会儿,帅风旗对汴京的治安充满信任,加之夏祈音会武功又一贯古灵精怪,从未养过小孩的帅风旗并不觉得让她到处跑有什么问题。以至于夏祈音丁点儿一个人将汴京城内最热闹的大相国寺及瓦舍等地方都逛遍了。

李寻欢和林诗音跟着她一路走过去,时常有人与她打招呼,还不时被人塞一把蜜饯果子之类,不一会儿功夫就连李寻欢和林诗音手上都拿满了东西。

“哇~阿音妹妹在这里好受欢迎呀!”对于这种充满人烟的市井之地,林诗音颇有新鲜感。

底层百姓每日为生计奔波,少有能够读书识字之人,固有礼不下庶人之说。因为没有读过书,也无暇去学那一套套的礼仪,庶民不似士族含蓄,表达感情和喜恶更直观。林诗音作为士族闺秀,头一次感受到来自于百姓的热情。

“那是自然!”夏祈音甚是得意地应了。

三人又往前走了一段,便有几个孩子围了上来表达对夏祈音的思念。夏祈音一一回应,与林诗音贴耳商量了两句。因着身旁都是叽叽喳喳的小孩,李寻欢也没听到两个小姑娘说什么悄悄话。

然就见夏祈音与林诗音手挽着手,跟那群孩子进了一条小巷。到了巷子里,小孩子们自觉排好了队,开始打拳。夏祈音不客气地将手上的东西按在李寻欢怀里,上前纠正小朋友们的错误动作。

待他们将学过的招式温习了三遍,夏祈音又另传了五招,然后在墙上写了几个新字,教他们念。待确定他们记住了,这才与一众孩童道别。

李寻欢隐约有些明白夏祈音为何如此受欢迎了。庶民疲于生计,根本无力送孩子去读书习武,夏祈音教导他们识字和习武,于他们而言都是最难接触到的东西。他眼中那几招拳法不算高明,但于普通人而言,学了套拳法,多少能够强身和保护自己。

至于识字,但凡多识得几个字,长大了无论做工或者做什么都会有些优势。大宋各行各业都充斥着契约,若是能多识几个字,日后才不容易被人哄骗了去。若再多认些字,将来去柜上做个掌柜,也好过不识字只能当一辈子跑堂强。

别过小伙伴,夏祈音领着李寻欢和林诗音七弯八拐到了一家小馆,进门就有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迎上来。这小姑娘见到夏祈音双眸都亮了些,眼睛闪闪地问他们要吃什么。

“小兰姐姐,我们先要一个百味羹和乳炊羊,我这两个朋友头一回来,你与他们介绍一下店里其他菜品。”将李寻欢和林诗音交给小兰姑娘招待,夏祈音自己从柜中拿了碗筷摆好,又去后厨提了水壶过来泡了一壶野菊花茶。

李寻欢和林诗音也不大会点菜,见夏祈音对这里如此熟稔,干脆让小兰做主添两道菜进去。

店很小,两张破旧的八仙桌倒是擦得一尘不染。

李寻欢和林诗音入座,瞧着茶杯中星星点点的黄色菊花,林诗音惊讶道“这是菊花吗?好小哦!”

林诗音只见过花园中大朵大朵的观赏菊花,这样小小朵用来泡茶的却是头一回见。

“这是野菊花茶,性微寒,明目清火,吃羊肉时最适合了!”夏祈音热情推荐道。

小兰端了一碟榛子上来,笑着道“原是夏天摘来做药的,阿音看到了就让我挑些出来给客人泡茶,说吃羊肉时喝一盏不易上火。”

“小兰,去后厨看着火。”后门吱呀一声响,一位老丈拄着拐杖从后厨走了出来。

老丈头上包着一块灰色的帕子,露出的发根已是花白,右侧脸颊一道刀疤从眼角延续到唇瓣看起来有些凶。脸上满是皱纹,容颜则极为整洁,一袭旧衫子洗的发白,顺着拐杖往下看,他的一条腿齐根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