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上。
叶欢并不知道,苏樱乘坐的航班就坠落在附近,同样也流落在了荒岛上。
当然,就算是知道,暂时也过不去,一方面是腿伤还没有完全好,最重要的是他遇到了麻烦。
随着腿伤慢慢好转。
叶欢白天基本上,都在树林里面转悠,弄一些野菜菌类或者是野果之类的,偶尔运气好还会打几只野兔野鸡之类的野味。
这一天,他吃过早饭之后,再次去了丛林里面,遇到了一只受惊的野兔,就缀了上去,结果却遇到了狼。
而且足足八匹。
这种规模的狼群,在草原上不算什么。
草原上的狼群,规模大多数比较多,七八只都是少的,动辄都有一二十只,而更大规模的,上百只的都不罕见。
可是丛林狼却不一样。
丛林狼三五成群,甚至两三只的都有。
像叶欢遇到的这种,足足有八匹狼的,已经算是规模大的了。
要是没有受伤,遇到这种规模的狼群,叶欢虽然不能说轻易就能收拾掉,却不会费很大力气。
或者说是,要是手里有一杆枪的话,也可以轻易搞定。
关键是,现在他的腿伤还没有痊愈,虽然经过一周时间的修养,已经好了许多,可是行动上依然很不方便,还需要依靠拐杖。
这本身就非常不利,再加上手头上也没有趁手的兵器。
别说是枪了,哪怕是一把匕首或者军刺都没有,只有一根削尖了的拐杖,还有一把石头打磨出来的石刀。
这种状态,对上八匹狼,哪怕是叶欢也不得不慎重。
八匹狼把叶欢围在中央,冲着他龇牙咧嘴,森白的牙齿闪烁着寒芒,让人看了之后,就有股发自内心的寒意。
要是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别说是对抗了,不吓的腿软就不错了。
就算是胆子稍微大一点的,也肯定是想尽办法逃跑。
叶欢却显然不是一般人。
面对八匹狼,虽然神色凝重,却凛然不惧。
至于说,逃跑,更是不存在的。
他的腿伤还没有痊愈,根本跑不过这些狼。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的知道,这个时候选择逃跑,跟自杀没什么区别。
这些狼之所以围住他,并没有立即扑过来,并不是因为吃饱了,不想伤害他,而是这是他们一贯的习惯。
遇到猎物之后,要是能够发动偷袭,他们就会进行偷袭。
要是被对猎物发现了,不能偷袭,他们会想办法用气势吓到对方,要是猎物转身逃跑,它们立马就会上去捕杀。
要是猎物没有逃跑,它们则会想办法威胁,让对方逃跑。
眼看吓不住叶欢,又见到叶欢只有一个人,这群狼顿时就不耐烦了,为首的一只头上带着一撮白毛的头狼嚎叫了一声,然后八匹狼同时朝着叶欢逼近。
后方两匹狼抽冷子上前,朝着叶欢的小腿肚咬去。
叶欢眉头一挑。
面对两匹狼的撕咬,并没有选择逃避。
他现在腿上有伤,如果躲避的话,肯定没有八匹狼快。
他选择直接动手。
右腿稳稳站在地上,左手拐杖抡了起来,当作棍棒挥舞了出去,狠狠砸在了一头狼的脑袋上,把它砸了个跟头。
那匹狼在哀嚎一声,在地上打了个滚,又重新站了起来。
狼这种动物,铜头铁骨豆腐腰。
打头的话,除非是有枪,不然很难造成有效伤害,想要造成暴击效果,可以选择攻击他的腰部。
叶欢野外生存经验丰富。
自然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之所以用拐杖砸狼头,并不是匆忙之间忘记了,而是他有意为之。
拐杖虽然选择的是硬木杆,可是毕竟不是铁棍,要是真的抡起来,狠狠砸在狼腰上,固然可以把这匹狼的腰砸断。
可是,手里的拐杖却难保不会折断。
要是这样的话,他就会更被动。
毕竟,现在他左腿有伤,还要看着这只拐杖移动呢。
要是失去了拐杖,就相当于基本上失去了移动能力。
面对八匹狼的围攻,有没有趁手的兵器,失去移动能力,基本上就意味着死亡。
哪怕他不是一般人,要是真的发狠,最后活下来的一定是他,可是同样也会付出惨重代价。
所以,他左手的拐杖直接砸在了狼头上。
说是砸,其实在接触到狼头的时候,拐杖就顺势一条,把这匹狼给挑飞出去,砸向另外方向围过来的狼。
他真正的杀招,其实在右手的石刀上。
石刀是选用紧固的岩石,说是刀,其实跟斧子差不多,非常的厚实,砸在狼腰上,肯定能够将至砸断
这些写来虽长,其实不过电光火石之间发生。
叶欢左手拐杖抡起,把一皮狼给挑飞出去,然后右手的石刀,在另一匹狼靠近的时候,一刀狠狠砸在这匹狼的腰上。
咔嚓。
这匹狼的腰肢瞬间扭曲变形,这匹狼也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然后匍匐在地上四肢蠕动着,却怎么都爬不起来。
一个!
叶欢低声念叨一句。
哪怕是先声夺人,让一匹狼失去了战斗力,可是他却不敢掉以轻心,毕竟还剩下七匹狼呢,危机还没有解除。
果然,接下来剩下的七匹狼发起疯狂的攻击。
叶欢左手拐杖或抡或挑,主要是不让那些狼近身,右手的石刀则是或劈或砍,往靠近的狼身上招呼。
如此战斗了好几分钟。
在叶欢放倒了四匹狼之后,这些畜生终于知道害怕了,丢下一直被叶欢用拐杖刺穿喉咙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以及最开始被叶欢砸断腰的同伴,仓皇而逃。
呼!
看着狼群走远,叶欢舒了一口气。
看着自己被狼爪划破的肩头,忍不住苦笑。
他堂堂镇国天王,超越武道宗师的存在,遇到几匹狼居然被搞得这么狼狈,虽然没有见血,却也被抓破了衣服,说出去都没脸。
喘息两口。
叶欢没敢耽误,直接结果了那只被砸断腰的狼,左手拐杖右手提着很快离开。
至于那匹被拐杖刺穿喉咙,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狼,他并没有动,而是留在了原地。
虽然这么一匹狼,就在这丢在这里很可惜。
毕竟一匹狼起码也有几十斤,收拾收拾弄二三十斤肉很正常,足够他们吃好几天的了,最重要还是狼皮。
荒岛上食物虽然匮乏,可是最匮乏的还是衣服之类的。
食物可以弄一些野菜野果甚至是鱼跟动物冲击,可衣服却是消耗品,只会越用越少。
一只狼皮,弄个褥子或者是袄子,肯定非常保暖。
可是叶欢还是选择放弃。
他跟狼群对峙有一阵了,而且现场有一匹狼被刺穿喉咙,鲜血流的到处都是,四周到处充斥着血腥味。
难保不会引来别的猛兽。
安全起见,叶欢直接丢下受伤的狼,提着另一匹狼离开。
毕竟,他现在伤还没好,而且现在也不是一个人,李菲陈楠瑟琳娜三个人,还都靠着他呢,要是他出事了,她们三个也很难活下去。
叶欢走出丛林,就看到李菲瑟琳娜两人,站在丛林外围,焦急的朝着里面张望,看到叶欢走出来,两人顿时惊喜起来,连忙凑了过去。
就像是等待丈夫归来的小妻子一样。
“你们怎么来了?”叶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