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那可是我的海报,你让他签在上面,这好吗?”
席尔耸了耸肩,无奈的开口。
男孩听到这话,急忙看了一下海报,发现的确是席尔的海报。
然后他做出了让希尔面色发黑的一幕。
他一甩手,直接将手里的海报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然后直接脱下衣服,给何劲递了过来。
他的意思很明显,海报我不要了,请帮我签在衣服上。
席尔本来就黑的脸上尽是尴尬,自己的粉丝当场叛变,这感觉……
何劲有些想笑,但又觉得不合适,只能憋着笑给男孩签了名。
接着他又给其他人一一签名。
对于这些粉丝,何劲不太在意。
他知道,这些人不过是单纯的觉得他刚才唱的两首歌好听,所以临时追逐自己而已。
想让这些粉丝真正成为自己的死忠粉,年度恐怕很难。
嗯,不仅是难,说不定这些家伙今天喜欢他,明天看到另一个歌手,又转身去追逐他们了也不一定。
不过,何劲也不在意他们背叛。
他现在已经过了收集死忠粉的时候了。
现在的他,需要的是路人。
只要对他有好感的路人多,那他的唱片销量便不会愁卖。
就像前世的周杰伦。
周杰伦死忠粉多吗?
并不多,他多的是喜欢听他歌曲的路人粉。
这些路人粉平时不会像死忠粉那样去追逐他的什么海报亦或者周边。
但他的专辑一发行,这些路人粉只要知道消息,他们便会去听,去贡献一份力量。
这才是真正的实力派巨星,而不是纯靠死忠粉的偶像。
何劲现在的目标就是逐渐摆脱偶像这个标签。
当然,此偶像非彼偶像。
此偶像说的是纯靠颜值的小鲜肉。
彼偶像则是一个值得追逐的偶像。
何劲就非常喜欢刘德华《十七岁》那句歌词。
“喜欢我别遮脸任由途人发现。”
他希望的是自己的粉丝会以自己而骄傲,而不是像后世的小鲜肉粉丝,天天被骂脑残粉。
离开bbc,何劲与席尔找了一家餐厅。
俩人第一次见面,但都是一个圈子的,你看重我的才华,我看中你的地位,一拍即合,自然就能处到一块。
嗯, 就像何劲跟迈克尔杰克逊。
都非常欣赏对方的才华,如此一来,自然就能处到一块。
到了英国,吃的餐厅自然是西餐厅。
这顿饭是席尔请的。
用他的话就是,“这是我的家乡,自然我请,下次我去中国亦或者亚洲,你再请!”
一顿饭,对于何劲等身价过亿的人而言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这其中的意味却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一种情谊,一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