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玉梅虽然说是ji女,但因为以前是犯官家的小姐,很有几分见识,这些年来,她小心翼翼地积累钱财,到如今已经差不多凑够了赎身的钱,只是看不清楚前路,一时间,还不知道赎身之后,要怎么生活下去,心里犯难,就在这时,她碰上了翩翩佳公李敬儒,不得不说,李敬儒的皮相确实极好,还能言善道,很会讨女人的欢心,没几日,玉梅就着了魔,听信了李敬儒的花言巧语,自己给自己赎身,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本也没想做那正妻,只希望有个名分,能和李敬儒相守,也便是了。”
“这事到此时,还算不了什么,别管李敬儒是带了玉梅走,还是选择不告而别,都不算大错,他就算自己走人,丢下玉梅,玉梅最多也就为自己识人不明,伤心一段日,可是,这人的确是个心黑手辣的。”
“有一天,他碰上几个新结交的狐朋狗友,在一块儿喝醉了酒,说起自己的桃花运,颇有几分显摆得意,结果,那一群人借着酒意,就让李敬儒把他的相好叫出来,让大家伙见识见识,李敬儒竟然答应了,真的去把玉梅给骗了出来,想那玉梅,再也想不到自己的心上人会欺骗自己,根本没有防备,听说李敬儒生病,匆匆赶来,一个娇娇女,落到几个醉汉混混手里,结果可想而知……”
“第二天,玉梅羞愤欲绝,给李敬儒留下了一封血书,就撞墙而死,这下到把李敬儒吓得不轻,烧毁了血书,跟着先生逃回老家去了,说起来,那玉梅毕竟出身青楼,在这样的社会,她是没什么地位的,官府也不曾对她的死亡,深究什么,李敬儒自然也不会把自己的丑事到处张扬,这事儿就给遮掩了过去。”
“不过,当时跟在李敬儒身边的,有一个宋府的小书童,这小书童隐约了解一些内幕,虽然是一鳞片爪,但知道宋先生有意把小姐许配给李敬儒之后,还是把这事儿说给了自家小姐听,那宋小姐听了之后,别管相信不相信的吧,总不会委身给一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哪怕只是可能。但一来,她没有证据,而且,那小书童知道的并不多,二来,李敬儒毕竟是父亲的得意弟,这事儿张扬出去,对夫妻的名声同样不好,万一把爹给气出毛病,那可怎么得了,所以,宋小姐就没有多话,只是拖着不肯成亲罢了。”
芷云听得目瞪口呆,果然艺术源于现实,那些话本里会出现的故事,在现实世界也并不罕见啊,那个玉梅也是没出息,你就算要死,好歹也拉着那个害死你的罪魁祸首一起嘛,省得让他活在这个世界上祸害人
欧阳隐约看出自家媳妇的心思,苦笑道:“玉梅一个弱女,还是那么个身份,她要不死,那她嘴里说出来的话,绝对没人会相信,她又能把李敬儒怎么样?”
两夫妻说了一通话,这一晚上翻来覆去的,谁也没有睡好,第二天,芷云天刚一亮就起了身,送走了自家相公出门,见了那群跑来请安的女人,静柔依旧没来,看样还是起不了床,芷云心里叹了口气,便跑到半位面,去叫自己的宝贝儿起床。
昨天晚上乐乐在半位面跟着七月和十月做游戏,时间晚了,就在上面歇了一宿,反正半位面他的房间也是每日收拾,偶尔住一住,也没什么。
一进自家的小别墅,芷云踢踏着拖鞋,直奔一楼乐乐的房间而去。
宝贝乐乐的卧房是有些偏冷的蓝色调,即使墙壁是看起来很清澈的淡天蓝色,床单和被也是有些可爱风的样式,可是,过于规整的房间布置,却还是让房间的整体都有了一种更为冷静的基调。
以前,儿卧房的颜色偏于暖色系,乳白与杏黄,但自从乐乐学会说话,开始磕磕绊绊地地吐出自己的意见以来,这房的颜色就渐渐变了。
芷云随手带上卧室的门,踩在铺着厚厚的羊绒地毯的卧室里,几乎听不到什么脚步声,她轻轻的坐在了床上,单手拄着下巴,极感兴趣地看着还在熟睡的宝贝儿。
乐乐一只小脚丫伸出薄薄的空调被外,脸颊粉红,轻轻地打着小呼噜,嘴边儿还有一个极可爱的白泡泡……
这般可爱的睡颜,看得芷云蠢蠢欲动,忍不住伸出‘爪’在宝贝儿的小脸上拧了一把,结果,乐乐像只小鸟一样扑棱了一下胳膊,扭了扭身,眉头也蹙起,咂摸了下小嘴儿,到底还是不曾醒。
芷云乐呵呵地‘骚扰’了许久,乐乐才迷迷糊糊地睁开朦胧的睡眼——
“额娘。”挣扎着掀开被,乐乐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睡衣,袖口上面还带着一只毛茸茸的爪,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家娘亲,“额娘,困,乐乐困……”
“让你晚上不睡,缠着七月听故事,现在知道困了?”芷云一笑,让七月拿了儿的小衣服过来,指挥着他自己穿衣,“快起床,陪额娘去看看你大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