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八十四、尘世美的瘴(2 / 2)

全部按照基因序列,用搜魂仪将他们的杀死,再使用宇宙飞船打印复制一个邪恶的坏蛋出来

满大街的行人,似乎感觉到了空气泡中通透天地肃杀之气,个个凝神屏气,全部一言不发,匆忙走路

阿玛尔看了一眼空气泡中,所显示的赢州城的街道上过去发生的悲惨一幕,满眼的惊诧,冷若冰霜地打量了苏太朗一眼,“巫师们曾经血洗赢州城,只猎杀优秀的男人,所以这个城市,我们只要经过的街道,就会只能够看到女人,看不到任何优秀的男人”

苏太朗低声向阿玛尔诉说,“是的,秦桧部落使用这样血腥的清洗男人地程序来治理整个部落,这也是尘世美的瘴地一种程序,所以然秦桧部落中有建数的年轻人很少,有见识的男人加难看到,整个部落中的人,全部就慢慢地变成了奴隶,所有的事务都惟彭太守的马首是从”

一群人,回想自己的路程,他们穿街过巷,果然看到赢州城地街道上,男人少得可怜

偶尔看到的男生一枚,也是长得小鼻子、灵秀的小眼睛,小而尖瘦的脸型,如小女生一样,是被秦桧部落的飞船,置换过基因序列,男人的基因序列基因消失,女孩子的基因序列明显的男生

而他们看到秦桧部落的年轻男人,即使是正当壮年,也是灵魂苍老如同八十岁的老人一样,浑身上下朝气全无,脑子中只有安贫乐道,做点小生意,赚小钱,居家过日子的老人心态

阿玛尔回想到自己所看到的秦桧部落的人,每一个年轻男人,全部是五官被敌人重调整过,全身上下的也被敌人放了基因序列逻辑炸弹地老男人一枚,永远不能够接近比自己富有的人,只要他一接近,自己就将对方赶得远离自己三米远一群人立即匆忙赶路

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一家衣服店的面前,阿玛尔隔了橱窗,看到店中的服装,件件样式独具特色,颜色鲜艳夺目,就走了进去

看到一个长相颇为不俗的秦桧部落的年轻男人坐在柜台前,他皮肤白晰,五官端正,目光如炬,眉目如画一样

阿玛尔一眼相中了衣架上一件小男生的衣服,做工精良,质地上乘,正好可以买下来,送给苏太朗穿上这件衣服绿得如同春天原野上的草一样

阿玛尔轻轻地摸了摸衣服的质地,是丝绸地,立即询问“老板,这件衣服多少钱?”

那个年轻人眼睛一瞪,满目的不满与厌烦,“这件衣服,你家小孩子穿戴上不合适,颜色太鲜亮,我们秦桧部落的小孩子只穿戴灰色的我周星看衣服的眼光从来不错,听我的建议,是来我店中最大的收获”

阿玛尔听到店老板的阳阴怪气的话,不解了许久,还是温言款款地说,“这件衣服很好,做工精良,质地上等,是上好地丝绸制品我很想买地”

那个衣着时尚的周星,满眼的不快,“我就说了,不合适,你还要费话,你的意思是神马呢?不要讲价格”

阿玛尔看到自己赞扬他的衣服,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不是正常人应该有的开心,反而神情中是一种犹豫不决的怜惜与爱慕

她立即看了看店中另一件天蓝色的上衣,也是样式别具一格,极为适合苏太朗穿,她指了指天蓝色的衣服,“这件衣服也很好看,不如卖给我,我家的小孩子要穿地”

周星立即火冒三米,“都说了不合适你家小孩子穿戴,价格很贵地,你买不起,关键是,我们做的衣服,可能不适合你们邓姓部落为了你的利益着想,不如你到别家看一看,我们的衣服不适合你”

阿玛尔看了看自己的全身上上下,衣着时尚,谈吐高贵,说话是客气到了极端,一般卖衣服的商店,看到店内来了身份显赫,衣着尊贵的客人,全部是笑脸相迎,热情洋溢地招待,这个年轻人周星,眼中与神情,却是露出十分地古怪,万分地仰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