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樱和杂志、韩琴之间的官司是民事侵权案。
杂志刊登的“解约声明”有违事实,韩琴在天涯论坛上的匿名言论,都侵犯了闻樱的名誉权,郑致和的诉求就是要求杂志和韩琴停止侵害行为,恢复闻樱即“逆流的鱼”这个笔名的名誉,消除他们的不当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当然,还要有赔偿。
口头上的道歉轻飘飘不痛不痒,郑致和才不接受呢。
只有让对方出血肉痛,才能记住教训。
邹蔚君和谢骞、小鲵三人都申请了旁听。
旁听席上,还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一身灰色西装,瘦瘦小小的瞧着不起眼,闻樱却瞳孔巨震。
这就是上辈子领她入门的恩师!
——老师今天怎么来了?
闻樱恍恍惚惚,实在没料到自己这么个小案子会惊动恩师。
闻樱很惊悚去看法官席,生怕今天的主审也是自己的老熟人,老师和师兄都在,再加个熟人,总有种今天是毕业答辩的错觉。
幸好,法官席上是个陌生面孔。
瞧着比郑致和还年轻的一个男法官。
……啧,郑师兄就是吃了长相早熟的亏。
韩琴看闻樱那边坐了那么多人旁听,和自己律师耳语了两句,韩琴的律师申请清场——审判长没同意,韩琴脸色不好。
这案子是蓉城当地法院受理的,韩琴的律师认为在蓉城打官司对杂志和韩琴都非常不利,提出过“管辖权异议”,不过被法院驳回了。
这是一桩侵权案。
在蓉城能看见天涯上的爆料贴,在蓉城也能看见销售的《爱格》七月刊,杂志和韩琴的侵权行为不仅发生在鲁省,蓉城法院当初能受理此案也是有依据的。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太快了,韩琴的律师当即觉得不妙,告诉韩琴对方的律师很厉害。
这一场官司,韩琴的律师只有五成把握。
前提还得是小鲵不得作为证人出庭。
杂志开除小鲵,就是为了这目的。
哪知小鲵又把杂志和韩琴告了。
这是两个案子,律师要先处理眼下这桩。
双方各自陈诉,郑致和要求杂志和韩琴公开道歉,还要求赔偿万精神损失费。
郑致和看了闻樱一眼,一脸严肃“我的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是一名高中生,这件事带给了她非常大的伤害,她还不满十八岁,承受不了舆论暴力,她的创作生涯受到了影响,她的学业受到了影响,甚至是正常生活,这个年龄是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期,现在承受的伤害可能会伴随我的委托人一生!”
闻樱太了解郑致和风格了,立刻配合着做出了害怕的表情。
——啊,自己压力真的很大,要不是有编辑和律师的鼓励,都不敢上庭面对韩主编了。
闻樱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无耻,她以前当律师时也会叮嘱委托人要怎么在法庭上表现。
法官是看证据的,可又不是全看证据,多多少少会带点主观情绪。
闻樱现在是一个害怕韩主编,又要鼓起勇气和韩主编对薄公堂的小委托人。
韩琴气坏了,想吐血。
闻樱才不会害怕她呢!
上回来蓉城,闻樱父母都没出现,全程都是闻樱自己在谈出版条件。
一个敢自己和成年人谈合约的高中生,不管是聪明还是愚钝,绝不会和“胆怯”扯上关系!
创作生涯受到了影响?
韩琴还真没瞧出来哪里受影响了,《少年偶像》在月日上市,韩琴还偷偷看了后半部分,质量不仅没受影响降低,反而比在杂志连载时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