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需要来点白兰地还是威士忌吗?”
“威士忌,加冰,谢谢。”亨利听着乡村爵士音乐,也进入了状态,刚还想着能有点威士忌就好了,不对,这声音?
“哈里森!你这个老混蛋,刚刚你差点害死我,你说,你到底是谁!你想干什么?”亨利突然反应了过来,连忙回头一看,眼前这人不就是刚刚那个神出鬼没的老管家,哈里森·约翰·戴维斯吗?亨利一把抓住哈里森的衣领,愤怒的说道。
“金先生,恐怕您有什么误会,刚刚您叫我找密室,我就带您来到餐厅,告诉您这里有一个通往地下室的门,然后我打算带您去厨房那边,那里也有一个地下储物间的门。谁知道您并没有跟上来,我找了一大圈,听见这里有音乐声,才赶来的。”哈里森说道。
“是吗?那给我拿威士忌去吧。”亨利连忙支走了哈里森,掏出金进给的醒神药,对着鼻子使劲一闻。
“哦,咳咳,该死,咳咳。”亨利差点没晕过去,这醒神药本来就是打开瓶盖,轻轻闻一下就可以的,亨利这还对着鼻子重重闻了一下,没昏死过去都算不错了。
亨利坐在餐桌前,眼泪直流,咳了半天,终于缓了过来,看来自己不像是被催眠了。抬头一看一瓶威士忌,一桶冰块,两个酒杯。应该是哈里森拿来的,这老家伙又不知道去哪里了。原本亨利的计划,是先解除催眠,然后等哈里森拿来酒以后,抓住他好好审问一下的,结果刚刚好像吸过头了。等自己缓过劲来,哈里森又不见了。
亨利直接拿起酒瓶,猛灌了几口酒,终于舒坦了点。看看时间,金进已经下去半小时了,啥声音都没有。不过考虑到金进刚刚的交代,自己大喊可能会影响到金进的集中力,万一金进正在和恶魔斗法,亨利这么一喊让金进分心,然后被恶魔反噬,那就大事不妙了。反正电影里经常都这么演的。
想到这里,亨利也决定先不去打扰金进了,还不如去找哈里森那个老家伙,将这里的事情问个清楚,也许是有了醒神药让亨利觉得自己有底气了,也许是刚刚喝了几口酒壮胆了。此时已经是黄昏,马上就要进入夜晚。亨利一心想找哈里森,好像把这里是凶宅的事情都给忘记了。
亨利在一楼找了一圈没有发现,于是又跑到二楼,看见走廊上开启阁楼的绳子,再看看窗外已经天黑了,亨利不禁打了个寒颤。
“算了,那老家伙可能回家了,明天我去局里查一查就行。还是回去等老哥吧。”亨利自言自语道,然后哼着小曲,准备返回餐厅,等金进。这种鬼地方,还是待在老哥周围比较安全。
亨利回到了餐厅,发现桌子上的酒瓶酒杯冰桶都不见了。肯定是哈里森,他趁着亨利去找他的机会,收拾了餐桌,然后就回家去了。亨利这么想着,只是试图说服自己不要继续联想而已。亨利可是fbi探员,再蠢,也不会一点怀疑都没有,只是今天自己在地下室的一幕真的太真实了,虽然金进说这是幻觉,可是那些场景片段在亨利的脑海中总是挥之不去。所以面对哈里森,亨利宁可安慰自己,哈里森就是个可疑的普通人类。他实在不想往其它方面怀疑了,金进已经进入地下室一个小时,天色也黯淡了下来,要说不害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让亨利恐惧的最大原因,就是他没有带枪。米国的枪支非常普遍,尤其是警察探员这种随时都有可能面对持枪歹徒的职业。基本都是枪不离手,哪怕我不用枪,但是只要知道我腰里别着枪,这也能给予自己极大的安全感。枪就是警察探员的底气。米国有很多这样的案例,警察或联邦探员退休或去外国度假,没法随身带枪,整个人都和变了个人似的,胆小怕事,甚至还有社交恐惧。只有配枪后,才能找回真正的自己。亨利就是如此,今天没带枪,早上参加葬礼和旅行团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可来的这凶宅后,几次下意识的掏枪却掏了个空。让亨利的底气越来越小,胆子也越来越小了。
现在怎么办呢?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金进还在地下室跟恶魔战斗呢,自己也不好把哥哥就丢在这里。不走的话,这天黑了,一个人在这么大房子里,还没有枪,越待越心里发毛,金进还不如亨利打扰他,喊都不让喊。亨利坐在餐桌前,简直是度秒如年。
“对了,天黑了,老哥肚子应该饿了,我去买点吃的,也不算离开老哥吧。就这么办!再买上两杯咖啡,也不知道老哥喜不喜欢加糖。。。”亨利终于找到了可以离开的理由,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朝门外走去。
当亨利走到后门准备打开门的时候,突然肩膀被拍了一下。吓了亨利一跳,转身一看,原来是金进。这一下安全感瞬间充满了亨利的身心,只要有金进在。那就不怕了。
“老哥,你不要这么鬼鬼祟祟的突然冒出来好不好啊,你得知道,人吓人,是能吓死人的。”亨利说道。
“现在咱们不能出去,来房间,我给你说明一下,我找到了我们父亲留下的东西,也找到了弗兰肯留下的东西,还有这件凶宅的秘密。”金进说完,转身走向屋内。
亨利连忙跟了上去,在这种鬼地方,他可不想再离开金进一步了。二人来到客厅,亨利发现刚刚老管家哈里森拿来的威士忌居然又出现在了茶几上,他连忙看了看金进,见金进也没什么反应,也放心了,于是拿起酒瓶,到了一杯酒,喝了几口。又问金进喝不喝,被金进拒绝了,他从来不喝酒。于是又给金进递了一根烟。金进点燃香烟,抽了一口,开始给亨利讲述刚刚在地下室发生的事情了。
时间要追溯到1921年,克劳狄·本·加西亚,在旧金山闯荡了7年,依靠自己的码头生意,成为了当时的富翁,这一年是克劳狄幸运的一年,大儿子唐纳德的妻子薇薇安,生下来一名男孩,加西亚家族,迎来了在来旧金山后的第一位子嗣,克劳狄非常高兴,给孩子取名为乔治,也是这一年,他的豪宅也终于交工,一家人住进了豪华的大房子里。
同年,克劳狄还有一件喜事,那就是他获得了一对耳坠,这对耳坠,每一个都是由7颗红宝石镶嵌而成的,每一颗红宝石都足有一克拉以上的大小。克劳狄还给这对耳坠起了个名字,血石榴。
这东西戴在耳朵上估计都能把耳垂吊破吧,但是也不可否认,这对血石榴是无价之宝。克劳狄也没有将血石榴的事情告诉家人。只是偷偷的将耳坠藏到了家里地下室的一个暗格中。因为这对血石榴,来路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