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三百二十二章 被冒犯到(1 / 2)

说是烩三鲜但菜肯定不止三种,名字由来是三种最主要的:花枝,鲜虾和猪肉。

三种的鲜味混合在一起,再加一些鸡肝,鸡胗这些进去,增加鸡肉的鲜美滋味,可想而知这汤该有多鲜了。

端上来的是一个大的汤碗,那是真的大,边上有两个耳朵,一看就是让人端的时候防止烫手的,汤碗表面颜色浓丽,画着富贵花开的样子,但是里面的内侧却是雪白一片的,配合着雪白的汤汁,不知道是汤白还是碗白了。

一颗颗被炸的金黄的丸子,一片片雪白的豆腐,黑色的木耳,绿色的韭菜,以及其他的一些配菜,色彩鲜艳,香味扑鼻,材料丰富,与极简的雪白碗壁形成对比,然后又是外侧富丽堂皇的图案,一繁一简再一繁,相互交叠,给人以层次丰富的感觉。

“这个味道太香,即使是放香料也没这效果,它不单纯是香,香味还有层次一样,香而弥久,含而不露,丰而不烂,鲜而不腻,极品。”甘仲嘴里念念有词,他所说的这个是古籍上对于这道菜的描述。

实际上他对于秦菜中的八珍研究已久,尝试还原了好多次,也吃过不少厨师做的,有名的,无名的都吃过,但是能够看得上眼的寥寥无几。

所以甘仲对于此还是比较骄傲的,因为他所还原的八珍绝对是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使没有十成十的还原度,但是六七分还是有的,剩下的几分他觉得是描写问题。

古人的文笔,都知道一分美可以写出十分来。

其实甘仲想法是挺好的,自己完成不了,就可以认为是古人描写太夸张,不会过多纠结。

不像研究庖丁解牛的王怀,纠结了大半辈子,最后还是靠着袁州才释怀。

袁州的这道菜一出来,立刻就让甘仲知道了似乎还真不是记载太夸张。

而在甘仲感慨的时候,闫喜亮他们已经十分默契地围到了菜的旁边,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了。

最亮眼的绝对是一颗颗金黄,颜色大小一致的丸子,夹上一颗放进嘴里,表面焦脆,内里软嫩,还有丰腴的肉汁涌出来,十分好吃,外酥里嫩不外如是。

“吃到后来这猪肉还带着隐隐的果香,也不像是用水果腌渍后的味道,倒像是吃水果长大的猪?应该不可能吧,神经病才会让猪吃水果长大。”闫喜亮心里嘀咕着。

系统表示,他有被冒犯到。

他当了这么多年厨师就没有见过吃水果长大的猪,偶尔给猪吃一些西瓜皮这些的倒是有,但是那绝对是打牙祭的时候,谁没事喂猪吃水果,人都不够吃,能够吃上好的饲料那都是好的待遇了,再给洗洗澡什么的,都是超好的了。

袁州是不知道闫喜亮有这样的困惑的,要不然二话不说会告诉他不光是有吃水果的猪,还是各种水果搭配起来,营养丰富,还得专人给按摩之类的,这些都是常规操作,至于什么定期心理疏导之类的这个倒是可以押后再说。

“这个木耳本来以为在汤汁里滚过,应该味道浓厚,说不定还会比较软,但是吃进嘴里才发现,清香脆嫩,跟其他的材料味道区分开来,特别好吃。”苗中华对于木耳情有独钟。

“我倒是觉得这个鸡肝味道相当好,软糯适中,火候恰到好处,汤汁浸润到其中,加上本身鸡的鲜美,十分鲜嫩,简直可以说是入口即化也不为过。”霍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