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ded》好像把版权卖出去了,电影叫《星际迷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
“发现了,我还去查了,居然是兰伯特导演的新片,好莱坞的大制作!”
“居然是全球推广曲,而不是华夏地区推广曲,这还是全国首例吧?”
“不会吧?好莱坞居然找了我们华夏人唱全国推广曲,别说华夏了,这在全亚洲都是首例吧?”
一瞬间,网络上议论纷纷。
而媒体经过确认后,开始纷纷报道了起来。
“《Faded》走出国门,被好莱坞导演看中,兰伯特导演买下版权作为全球推广曲……为全亚洲首例!”
“由路小苏所作,苏灵犀演唱的新歌《Faded》成《星际迷失》全球推广曲,将于欧美多国同步推广……”
“震惊!路小苏和苏灵犀居然做了这种事!”——UC震惊部。
一时之间,路小苏和苏灵犀名声大噪!
当然,也有很多唱衰的人。
媒体都是这种尿性,怎么吸引眼球怎么来,随便找一件外衣披起来,就开始瞎喷。
比如:这只是一个噱头,只是好莱坞导演为了讨好华夏观众,以此为炒作,对于新电影进行宣传,同时加大华夏地区的票房。
这的确是兰伯特导演的初期想法,但是听完《Faded》之后,他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他甚至准备回国后,联系一下米国的唱片公司,对这首《Faded》进行联合宣传。
毕竟天方娱乐在国外影响力一般,在欧美地区的渠道方面肯定比不上那些土著公司。
这种报道都还是比较理智的,毕竟里面的确有几分道理,但还有一部分报道就是直接瞎哔哔了。
声称这只是天方娱乐与兰伯特导演的一次合作而已,主要就是为了给苏灵犀和路小苏造势,伪造成这两个新人已经走向国际的假象,实际上这首歌在除了华夏之外的其他地区,将掀不起一丁点风浪。
语气很直白,和网络上那类“如果不是这样,我就吃屎”,还有“我就日五档电风扇”差不多,都是一副信誓旦旦的语气,只是更咬文嚼字一些,更书面化一点。
简单点说,就是文化人在耍流氓。
指不定这背后还有另外两大唱片公司的手笔呢。
这种时候,路小苏一贯保持沉默,他更爱拿事实说话。
但是他和苏灵犀的粉丝,倒是直接开撕开喷了。
“至少这是亚洲首例,有什么好酸溜溜的?”
“就是!路小苏终究会证明一切的!”
“没错,他终有一天会比你们所有人想象的还要成功!”
对于这些言论,路小苏又感动又觉得好笑,战斗力太强,容易招黑啊。
倒是老爹,给路小苏打了个电话。
依旧寡言少语,但路小苏能听明白他的意思。大致是告诉路小苏,叫他平稳心态,不要让自己太忙太累,多休息。
全国都在关注这件事,关注着路小苏的歌能不能冲出国门,关注着他能不能越飞越高。
只有老爹,关心着他飞得累不累。
这就是父亲吧。
……
(ps:第二更,感谢大家的打赏~推两首李荣浩的歌,《老街》和《太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