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人们喜欢说闲话的,”我回答说,“有人含糊其辞地跟我说出事了。”
“他跑掉了。他带着女人私奔到巴黎去。他丢下了艾美,一个便士也没留下。”
“我感到非常难过。”我说,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上校猛然喝掉他的威士忌。他高高瘦瘦的,大概有五十岁,留着两撇下垂的小胡子,头发是灰白的。他有着淡蓝色的眼珠和薄薄的嘴唇。自从上次和他见面后,我就记得他那张傻乎乎的脸,也记得他当时很骄傲地说,他在离开部队之前有十年每周都打三次马球。
“我想我还是不要继续打扰斯特里克兰太太了,”我说,“你能跟她说我感到很难过吗?如果有事情需要我帮忙,我会很乐意效劳的。”
他对我的话置若罔闻。
“我不知道她将来该怎么办。还有两个孩子呢。他们喝西北风吗?十七年啊。”
“什么十七年?”
“他们结婚已经十七年,”他愤愤地说,“我从来没喜欢过他。当然,他毕竟是我的连襟,我总归能忍就忍。你认为他算是有教养的人吗?她本来就不应该嫁给他。”
“没有挽回的余地吗?”
“现在她只有一件事可做,那就是和他离婚。这就是你进来的时候我跟她说的话。‘向法院递上诉状啊,亲爱的艾美,’我说,‘为了你自己,为了孩子,你都要这么做。’他最好别再让我碰见。否则我会把他打个半死。”
我心里忍不住想,麦克安德鲁上校估计很难完成这次盛举,因为斯特里克兰的体格之雄壮曾经让我很吃惊,但我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如果你遭遇令人切齿的事情,却不能以武力对罪人施加直接的惩罚,那肯定是会悲愤不已的。就在我正想再次告辞的时候,斯特里克兰太太回来了。她已经擦干眼泪,给鼻子补了粉。
“不好意思,我刚才失态了,”她说,“我很高兴你还没走。”
她坐了下来。我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怯于谈论和我没有关系的事情。当时我并不知道女人有种根深蒂固的恶习,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听,她们就热衷于谈论自己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太太似乎已经很努力地约束自己了。
“大家有说起这件事吗?”她问。
我有点吃惊,她居然以为我早就知道她家里的变故。
“我刚刚回来啊。我唯一见过的人是露丝·沃特福德。”
斯特里克兰太太合起了双手。
“告诉我她到底是怎么说的。”看到我欲言又止,她催促说,“我特别想知道。”
“你也知道的,人们喜欢捕风捉影。她说话不是很可靠,对吧?她说你丈夫离开你了。”
“没有了吗?”
我没有选择复述露丝·沃特福德临走时那句提到茶馆女孩的话。我骗她说没有了。
“她没有说他是跟什么人走的吗?”
“没有。”
“我就是想知道他是跟什么人走的。”
我有点困惑,但无论如何我现在应该走了。跟斯特里克兰太太握手时,我对她说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她挤出虚弱的微笑。
“非常感谢你。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谁愿意来帮我。”
我不好意思表达我的同情,于是转身想要跟上校告别。他没有握住我的手。
“我也要走了。如果你要经过维多利亚路,那我就跟你一起走。”
“好的,”我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