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那个月我忙着做自己的事情,没有见到和这件惨剧相关的人,所以也就慢慢淡忘了它。但有一天,我出门去办点事,却在路上碰到了斯特里克兰。看到他,我立刻想起了这出我情愿忘得干干净净的惨剧,我突然对造成这件事的元凶首恶感到很厌恶。我朝他点了点头,因为佯装不认识他未免有点幼稚,随即加快了脚步,但一分钟后我感到有只手搭上了我肩膀。
“你很赶时间啊。”他殷勤地说。
这是他的特点,对不愿意搭理他的人,他总是显得很亲热,而我冷漠的问候肯定让他感觉到我懒得睬他。
“是的。”我不想多跟他啰嗦。
“我跟你一起走吧。”他说。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喜欢和你相处。”
我没有回答,他默默地走在我身边。我们就这样走了大概四分之一英里。我开始觉得有点搞笑。然后我们路过某家文具店,我突然想到我可以进去买些稿纸。那是个摆脱他的好借口。
“我要进去买东西,”我说,“再见。”
“我等你。”
我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随即走进文具店。我想起来法国的稿纸质量很差,既然我的打算已经落空,那也就不必勉强自己去买些不需要的东西了。我问了某样我知道这家店肯定不卖的东西,很快又回到了街上。
“你买到你想要的东西了吗?”他问。
“没有。”
我们默默地向前走,很快来到几条路的交叉口。我在人行道上站住了。
“你要走哪条路?”我问。
“你走哪条路我就走哪条路。”
“我要回家。”
“那我去你家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