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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往那边望了一眼,恰好看到一个女子从车中跳出来, 抱着一个包袱, 满脸羞红的向他跑来, 跑近后叽哩咕噜了一句什么,把包袱往他怀里一塞,跑了。
手一摸就知道包袱里是衣服,怜奴还摸到一个硬东西,掏出一看是把梳子。他就地把包袱解开,捡出一件衣服一裹,开始梳头。
他的头虽然洗净了泥沙,但还是纠结成一团,而他唯一会的一招就是把头全盘到头顶,梳通结这技术太高端了……他记得蒋淑给他梳时会倒一个小瓶里的东西,香香的。他在包袱里摸了摸, 什么都没有。
算了。
怜奴头也不梳了,抱着衣服几步跑到姜元车前。
姜元正在车内捧着一部竹简在看,听到声音抬头就看到怜奴,不觉惊艳, 但看到他刻意用几缕头挡住的左眼,更是可惜的叹了一声。
“上来。”姜元招手道。
只见怜奴先施礼, 然后挽住下摆,走了上来,坐在姜元下后再将袍子下摆放好,一举一动, 几可入画。
就算是他现在一头仍在滴水的乱,也令人觉得天真烂漫。
姜元道:“你把头梳起吧……衣服是谁给你的?”
怜奴道,“一个女子。”
队伍中的女人不多,特别是姜元车旁只有四个。姜元一听就知道不是姜谷就是姜粟,肯定是姜姬的吩咐。这个女孩子简直像成精了一样,他之前就现她把陶氏三人都叫到身边,一步不许她们乱走乱动,有事都吩咐姜武和其他投效而来的壮士。
陶氏几人虽然穿着整齐的衣服,梳着整齐的头,但从形貌就能看出她们不过是本地女子而已,在队伍中多的是人一时兴起就可以肆意对待她们。如果没有姜姬,生了这种事,姜元也只会一笑了之。
也多亏姜姬此举,冯家才会更高看姜谷与姜粟一眼。不然,她们也只能做个女奴了。
姜元笑道:“我有一个小儿,聪颖灵秀,改日必为你引见。”
怜奴猜不出是谁,他记得姜元有一子,只是好像才学说话吧。但姜元说的肯定不是这个孩子。都怪蒋淑,走之前什么都不跟他说,这还是他自己查出来的,这下好了,姜元身边肯定有个别的孩子很重要!
他在心里翻来覆去的骂蒋淑老狗老奴老东西老匹夫,面上笑得乖巧极了,“是,爹!”
哼哼哼,他就不叫他爹,就叫别人爹,让他在底下睡都睡不安生!!呵呵呵呵呵呵!
吃饭时,姜元只请了冯丙和冯宾,另一个列席的就是怜奴了。只是怜奴坐在姜元身后,一直低着头,车内昏暗就看不清楚他瞎了的那只眼睛了。
姜元细听怜奴用饭时,没有出一点声音。直到此时,怜奴的一举一动无不显示出他确实出身良好,就算不是蒋家子弟,也该是大家族所出。
姜元不免感叹,都说天命所归,或许他也有老天保佑,才能心想事成吧。
这顿饭吃得冯宾和冯丙胃痛。他们都知道蒋淑有一私生子爱若珍宝,但谁都没见过,毕竟谁没事会去管一个歌伎之子长得是圆是扁。现在蒋淑死了,这人突然冒出来,跟蒋家喊打喊杀,又似乎与蒋家渊源颇深,冯宾总觉得这人是一个变数。
他们两人回到车队中,冯营与冯甲已经用过晚饭,车厢里还有烤肉的香味。为了在进合陵前吃光这些牲畜,这几天队伍里哪一家都是杀鸡宰羊,吃得人都腻了。
“你们两个,都说了不用放在心上。”冯甲一看这二人的神色就知道肯定又瞎操心了,“不过一个小儿,能有什么用?”
冯宾摇头,坐下道:“我看大公子似乎非常喜欢他,这世上真有一见如故?”虽说怜奴确实长得不错,风姿不俗,可他瞎了一只眼睛,谁看到他不害怕啊?
冯瑄提着酒壶靠在窗旁,闻言喷笑,“爹啊,你想多了。今日女公子也给那小儿送东西了。”
冯营几人都扭过头来,冯瑄道:“这对父女打的是一个主意:收服。”
“收服?”冯丙不明白,怜奴有什么好收服的?奴仆之子,还瞎了一只眼。
冯瑄道:“大公子身边的人太少了,有一个,是一个。”
他这么一说,冯宾才恍然大悟,立刻放下了一半的心,道:“我觉得此人不祥,不如赶在回宫前,除了他吧。”既然姜元是这样想的,那就到合陵再安排几人让他遇见,看他想不想“收服”。
冯瑄虽然不解,也答应道:“既然爹这么说了,儿子就去安排。”
这天晚上,自然是怜奴服侍姜元睡下。
姜元开门见山的问他,“既然你是蒋淑从小养大,对他就无一丝留念之情?”
怜奴道:“主人宠爱猫狗,时常抱在怀中怜惜,可对猫狗而言就一定是幸事吗?”
“你自比猫狗,难道蒋淑对你不好?我看你也读书识礼,可见蒋淑对你并无疏忽之处。”
怜奴道:“正因奴读过书,才更觉痛苦。”
姜元:“哦……原来如此。”
怜奴捂住眼睛,道:“我本想离开蒋家,自谋生路,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何处不可为?只是……”
姜元怜惜的拍上他的肩,疼爱道:“不要妄自菲薄。”
怜奴摇头,“奴这样,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瞎了一只眼睛,他就算投效到一位主公座下,也不可能列席诸公之中。空有满腹锦绣,却无处可投。
姜元此时才懂怜奴想要什么,他在蒋家时为人所欺,大概一生所愿就是能抬头挺胸的做人,说不定还想把蒋家踩在脚下。可惜眼睛被人刺瞎后,这个愿望永远不可能实现了。所以他才会这么恨蒋淑。
他低声道:“若我为王,日后你或可为卿。”
他相信怜奴找到他这里来必定是有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