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下,穿戴齐整的黄老破鞋那一身装束依然十分闪亮,尽管不如豹纹泳裤般抓人眼球,但仍不失为泳池外几十个人中的最佳着装。
这是一个运动版的黄老破鞋,尽管脚下踏着的一双匡威的白色运动鞋略显普通,但是衣着实在是不凡:一条嫩绿嫩绿的Kappa运动裤再加上一条粉红粉红的Kappa运动上衣!那粉红的运动上衣里面,赫然是一件比黄马褂还黄的Kappa运动T恤!都说红配绿是绝配,可又有谁见过红黄绿三者搭配的?黄老破鞋似乎是明白交通信号灯的原理:红、黄、绿三个颜色是最容易辨别的颜色,最显眼。就黄老破鞋这身行头,走在大街上肯定安全!
上了黄老破鞋的奥迪Q7,二狗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跟黄老破鞋聊了几句。
“对了,黄叔,你现在一身Kappa,Kappa给了你多少代言费啊?”
黄老破鞋淡淡地笑了:“找我代言,他们付得起钱吗?”
“这……”二狗不知道该如何接话茬儿了。
“我穿Kappa,主要是姑娘们喜欢。我穿这身走在街上,挺多小姑娘都看。”
话说着,茶楼到了,黄老破鞋下了车,带着二狗走向了茶楼。看着黄老破鞋那一如既往的一步三晃的背影,再想想他刚才那句“挺多小姑娘都看”,二狗忽然想起了仓央嘉措的一首诗,尽管仓央嘉措最擅长写的并不是黄老破鞋最喜欢的律诗,但是这首诗略加改编放在黄老破鞋身上无疑非常合适。
这首诗的原文很优美,是这样写的:“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放在黄老破鞋身上,这首诗应该这样改:“回到洗浴中心,我是全市的妓女之王。穿着Kappa走在大街上,我是这个城市最美的情郎。”
最美的情郎,这五个字,放在黄老破鞋身上尽管有些不合适,但是在黄老破鞋本人心中,肯定是十分认可这五个字。
进了茶楼,找了个单间坐下。黄老破鞋发话了:“二狗,你到底要和我聊什么啊?神神秘秘的。这里没人,说吧!”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最近在写一些东西,想跟你聊聊当年的一些江湖往事,很多年前的事儿。”
“写东西?写诗吗?”
“不是,写诗我不擅长,那是你擅长写的东西。我只是想写小说。现在我认识的这些人,就数你的资格最老,而且到今天也混得最好。你看,我不来请教你请教谁啊?”
二狗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还算没白混,起码懂得了昧着良心夸人。
“嗯?!也是,当年的那群老哥们儿,混到了今天,不剩下几个了,剩下的这几个……哎……对了,你也可以问红兵啊,他比我混得好。”
“不是,我想问问更久远的事儿,大概发生在1982年前后。那时候,他好像才刚入伍。”
“1982年,太久了。你得容我好好想想。”黄老破鞋似乎陷入了沉思。
看着沉思中的黄老破鞋,二狗没敢打扰,怕一打扰,黄老破鞋的思绪就穿越到了1992年或1986年。
沉默了半晌的黄老破鞋终于发话了:“你为什么要写那个年代的事儿?”
“记录一个时代,记录一批人,记录这些人的爱和仇。”
“那……你找我来聊,是想把我当成主角来写吗?”
“这个……”二狗不愿意骗人。
黄老破鞋似乎也看出了二狗的难处,淡淡一笑:“说实话,那年,牛逼的人物实在太多。就好像三国一样,多少牛逼的人啊。我,顶多就是个配角,也就是个赵云……”
“……”二狗本来想狠狠心再昧着良心说一句:其实你比赵云要帅一些。但是实在是狠不下这心来,看来二狗还是良心未泯。
黄老破鞋继续说:“我成为主角,那已经是近些年的事儿了。如果你写一些近年的事儿,那倒是可以把我当成主角。”
二狗明白了,原来黄老破鞋是在为自己的下一句打伏笔。二狗赶紧继续追问:“那时连你都只能是配角,主角又是谁呢?我以前也听过一些故事,比如东霸天、西霸天、刘海柱、张浩然……”
“东霸天是哪年死的?”
“就是那年,我就是想听你讲讲东霸天死以后的故事。东霸天死了以后,是不是江湖中就是西霸天独霸天下了?”
黄老破鞋又沉吟了一下:“我李老哥当然是厉害了。嗯,刘海柱当年也行吧。”
“那就讲讲李老哥当年怎么一统江湖的,毕竟最厉害的东霸天已经死了。”
“东霸天死了,嗯,那一年李老哥的确是崛起了,不过,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不是发生在李老哥身上的。”
“那是谁?”
黄老破鞋沉寂了半天,说出了三个字:“冯二子。”
“冯二子不就是在电视上朗诵诗歌的那个吗?”
“对,就是他。”
“嗯。他完全就是个落魄文人嘛,听说他和他哥完全不一样,懦弱得很。”
“为什么懦弱的人就没有精彩的故事?”
黄老破鞋这一问,倒是把二狗问住了,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以前这些事儿你都是听谁说的?”
“刘海柱啊。也有些是听其他人说的,不过听柱子哥说的居多。”
“刘海柱,我们当年也交过手……不过,这个就不提了。刘海柱肯定不愿意提冯二子。毕竟,他们是情敌么。我倒是愿意讲讲冯二子,毕竟他也写诗么,虽然写得不太好。而且,挺多人说我俩长得挺像。”
“嗯……”二狗对黄老破鞋最后那句话实在没法相信。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冯家这哥儿俩是一等一的帅哥。
“想听冯二子的故事,还是得听我来说。”
说完,黄老破鞋用力地吸了口烟,目光望向了远方。时光顺着黄老破鞋那深邃的眼神,穿越到了1982年的初夏……
那个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的初夏,那个满大街的人都穿着黑、白、灰三色衣服的初夏,那个金戈铁马的初夏……
这一年,西郊的流氓头子李灿然已经有了个崭新且响亮的名字:李老棍子。
这个故事,就从冯二子讲起。
在接下去的几个月中,以冯二子为首组成的这个黑帮,是一个几乎全部由诗人所组成的黑帮,这个黑帮,不为利益,不为名头,只为亲情和友情。所以,堪称是史上最干净的黑帮。
当然,从这个史上最干净的黑帮写起,并非是二狗非要向号称“史上最干净爱情”的《山楂树之恋》的电影致敬或者要从其身上借点儿光,而是二狗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当今社会能在看完“史上最干净爱情”《山楂树之恋》的电影后能够以实际行动实现这“史上最干净爱情”的恐怕也只有释永信、释道心等寥寥几人。但!它的票房却轻松在几天之内上亿,足可见其受众群体之广。
既然有了这么个成功的先例,那么二狗在引子上使用“史上最干净的黑帮”这个名字以后,这本书必然会大卖。二狗的想法虽然有点儿鸡贼,但是效果估摸着应该还可以。
废话不多说,正文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