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不仅魏胖子敛住笑容,就连其他队员也都好奇的聚拢过来。
“队长!我们的命都是你救的,有什么难事情尽管告诉我们,不用有所顾忌,大家一定可以帮你搞定的。”
邓萧脸上没有丝毫玩笑,极其郑重道。
余思洁和公英伟也都点头。
“夜哥,虽然我不厉害,但是,发起狠来还是能顶点用的。”
虎子撸起袖子,将手臂弯起来,使劲秀了秀肌肉。
见到大家如此热性,热血,夜帅心中升起一股暖流,他被感动了。
从小到大,他的父母似乎从他记事起,就对他极其冷淡,不管做什么事情,从来没有鼓励,有的只是冷漠和责骂。
所以夜帅从小就养成了独立承受一切的习惯,不管遇到什么事,他能忍则忍,忍不了,吞着泪也要忍,忍的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这样,他忍的境界越来越高,以至于后来有了老僧坐定般的定力,以至于大学四年赢得了“衰货”的称号!
也许在别人看来他那时很窝囊,但是他反倒觉得那些人很无知。
想当年韩信可以忍跨下之辱,勾践可以卧薪尝胆,甚至可以忍辱尝夫差的粪便,司马迁为写史记,更是甘愿宫刑,变成太监,但是结果是,三人全部成就了常人所不能成就的大业。
所以他受人嘲讽,甚至奚落,他不但觉的不算什么,反而觉得嘲讽奚落他的人很可笑,很悲,比如比同寝室的刘禹航,比如同班的李小虎、秦豪。
可是今天的此时此刻,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弄错了自己的如今的境况。
如今,他和以前是不一样的了。
他现在不缺吃,不缺穿,更不缺钱花,他现在是国家特种部队的人,他现在是有战友和朋友的人了!
其实,从小B给他的第一笔钱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他人生的反打了。
想到此,夜帅脸上的沉重不禁立时消散的一干二净,他确实该换换思维了,他要试着多考虑战友和朋友的感受了!
于是,他长满胡茬的脸上,顿时露出许久都没有露出的灿烂笑容,日光下,他这洁白的牙齿在,显的额外可爱和憨实。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去赴一个比较怪异的约会。”
夜帅拿出裤兜里的那封信,递了过来。
魏胖子离的最近,所以,他第一时间将它抢了过来。
“啧啧,约会啊!那我们还是不凑热闹了。”
他将信展开,果然看见上面写着娟秀的几个字:
下午四点,大云塔。——灵秀。
众队员轻咳一声,他们现在对这个队长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因为那上面的落款名字一猜就是个女人的,而且看这娟秀的之体,还有这名字,这时间地点,不禁让人遐想非非。
“咳咳,那个听说大云塔观日落,是多少年轻男女浪漫期待的事情,这个我们就不参与了。”
枪王邓萧耸了耸肩,第一个退了回来。
“嘿嘿,队长,貌似又是一笔感情债,这个弟兄们还真就无能无力!”
彩虹公英伟摇着头退到一旁。
“这个灵秀好像很漂亮的样子,要不队长带我去瞧瞧?”
“死胖子,你别打扰夜哥的好事。”
魏锁刚伸脑袋,就被虎子给拽了回来。
一直没有说话的死鱼余思杰,却一直皱着眉头。
他擅长的是追踪,就算对手跑的再远,躲的再难找,他都能给揪出来。而能要做到那些,其根本原因就是他足够细心。
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注意信封里那封信的不寻常,但是他注意到了。
——那封信最上方缺了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