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正是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才出院的景朔。
也亏得他正值壮年,体质又是顶好,不然他这伤放在平常人身上,没有三四个月休想出院。
不过此刻这个面相很不好相处的男人却十分无奈,“妈,我们回去吧......”
景母眼睛一瞪,“怎么?让你陪妈逛街就这么不乐意吗?”
景朔不说话。
景母看了眼沉闷的儿子,真是恨不得敲他脑袋几下,“你要是没心思陪我,就找个女朋友来替你完成这项任务,你今年二十六快要二十七了,这么大的人还没有女朋友,隔壁老李家都抱上孙子了,李家那小子比你还要小上一岁呢!”
景朔额角抽动了一下,“妈,您又不是不知道我所在的部门。”
说起这个,景母也愁。
责任与权利是相当的。
他们景家能有今天的地位,自然少不了付出,经常接上头的任务更是常有的事情。
但单作为一个母亲,景母是断断不想自己儿子经常涉险。
景母忽然想起什么,眼睛一亮,“对了,木香那丫头好像对你有意思,你怎么看?”
景朔只答,“我现在没有谈女朋友的打算。”
景母以为有门,“这么说,你还是喜欢那丫头的?”
景朔:“没感觉。”
景母气,忍不住又跟小儿子唠唠叨叨一大堆,说你大哥都结婚了,你怎么还不加紧。
景朔站在一旁听着,左耳进右耳出,同时也左右到处看以告之母亲他心不在此。
而这一看,景朔恰好就看到不远处一道娇小的身影。
那是一个穿着鹅黄色卫衣的女孩儿,她一米六不到,扎着丸子头,本来就白皙的皮肤在鹅黄色的衬托下更白嫩了,她的裤子是那种很时尚的五分裤,露出的两条小白腿笔直匀称。
因为职业关系,景朔有刻意培训自己认人这方面,再加上他记忆力本来就好,经过训练后说是过目不忘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