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给老子继续装,摩罗领主的奸细,这理由还不够吗?”慕容小天冷冷的回答。
“长官,冤枉啊,这无凭无据的,怎么突然就成奸细了?”
“是啊长官,这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啊!”
“捉奸捉双,拿贼拿赃,长官不能空口白牙的,就给我们定罪呀!”
不说是奸细还好,这一说,四人反而叫嚷的更欢了。
没有证据,长官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处置士兵吧?其它士兵会怎么看?怎么想?你又如何能服众?
事实确实是如此,就从其他士兵的眼神表情中,就可以看到,他们,同样需要一个答案。
可惜,他们也太小看慕容小天了,没把握的事情,他又怎么会做?
“哼,不要以为,在肩膀上绑条带子作为识别方式,就没人知道,”慕容小天冷冷一笑。
瞬间,几名奸细的眼神之中飘过一丝慌乱,但也是一闪既逝,恐怕除了慕容小天,没人能捕捉的到。
他们,确实想不到慕容小天已经识破了他们的识别方式,不过,还是有些有恃无恐,布条已经丢掉了,你又能咋样?
不还是无凭无据吗?
“长官,你啥意思我们不懂,再说,那什么布条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
“是啊是啊!”
奸细们,依旧死鸭子嘴硬。
“你们,还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你们以为把布条丢弃,就没人知道了是吧?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布条是没了,可印记还在。”
新兵营的士兵有两套军服,一套是平时穿的,一套是训练时穿的;训练的就不必说了,但平时穿的,因为都是才到这里刚发的新军服,绝对都非常的干净崭新。
发生内乱之时,士兵并不是在训练场上,并不是训练时间,因此,穿的都是非训练的新军服,而战乱一起,自然是尘烟四起,血光飞溅,等所有的事情平息下来,新军服早就已经脏乱不堪;有的,更是沾满了血迹。
而摩罗领主的奸细,因为肩膀上绑上了布条的缘故,等他们几个最后不得已将布条解下继续打算潜伏时,布条缠绕的军服位置上,自然就比其它地方干净。
无形之中,就留下了一道印记,虽然并不明显,但仔细去看,依然清晰可辨。
这点细微的不同,一般人绝对不会去留意,就连这四名奸细自己,也铁定没去细看,压根也不会往这方面去考虑,否则,他们铁定会将这身军服想办法给换了。
可惜,他们如有这样的能耐,也不会被派到这里来当奸细了。
更可惜,谁让他们遇到了慕容小天。
俺是一个贼,可绝对不是一般人。
慕容小天的话一落,四名奸细的脸色顿时变了,都自然而然的去看肩膀,无形之中,这已经是不打自招了。
当看到肩膀上的印记,确实如慕容小天所说时,顿时如霜打的茄子一般——彻底的蔫了。
同时,听慕容小天这么一说,立刻就有士兵跑上去查看了。
“妈的,明明就是狗奸细,还在这里装腔作势个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