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混沌之体 亿万倍修为提升的可能!(2 / 2)

身形激射,瞬间略过高空空间,下一刻,他就出现在一座高山山顶上,洪荒初辟,洪荒大陆上一片苍茫空间,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空白一片,四方大地除却高山之外就是无尽高山,除却无尽平原之外就是无尽平原,至于草木,生灵,这两者以他神念笼罩亿亿万里方圆的地方都没有发现哪怕一尊拥有生命气息的存在。

荒古而又空寂,煞气笼罩八方!

“罢了,反正时间还早,索性就从这里开始吧!”脚下的这座大山足够万里之高,巍峨纵横,蜿蜒亿万里,可谓是一方龙脉之源头,而以日出东方为例,不周山却是在他之东向,这也就是说,他此时所存身的位置大概就是这非凡洪荒的极西之地,与非凡洪荒世界的主角方位正好分处两极,凌道天也是因为知道位置相差太远太远,所以才放弃先找寻主角,而是先行修炼,转化混沌之体再说。

反正时间还有九万年之久,甚至按照那主角开始修炼到化形的时间,这时间过十万年都不止,他倒是不必着急,推想自己若是对着一尊貔貅,言语交流的模样,他是失去了i先去找寻主角的冲动了。

呼呼!呼呼!…………轰隆隆!轰隆隆!…………

周围万里之地,千里之深,滚滚无量混沌元气,甚至包括混沌煞气在内都统统被他吸收过来,无数道混沌之色的元气龙卷风暴滚滚而来,下一刻,就从他的头顶没入了他的体内,而他的体内一枚枚晶体神国在精纯的混沌元气淬炼下无限转化,一十…………一百…………一千…………一万,直到周围万里方圆之地所有的混沌元气都被统统炼化了干净之后,露出裸露在阳光之下的褐色土石地面之后,他也堪堪将体内的晶体神国转化中千世界数量,呃,勉强达到了一万之数。

“这还是肉身转化,不及亿万分之一的程度,等转化成混沌之体,将全身法力统统都转化成混沌属性的法力,那得多长时间?”睁开眼,感受着体内稍微增加得力量,他的表情却没有多少高兴神色,虽然刚才炼化的速度极快,纵使是万里方圆,千里之深的一个混沌气穴,他也仅仅是在十几个呼吸间就瞬间炼化搞定。

这速度,比非凡洪荒的主角快了亿万倍都不止,可问题是,他现在需求的混沌元气也超过了主要的亿亿万倍,要知道,那非凡主角刚开始的貔貅虽然是先天神灵,虽然是混沌属性的身体,但其本身却连散仙都没有达到,呃,更不用说地仙道果了。

而他呢?他是什么修为?准圣初期,混元大罗散仙的境界,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较的地方,修为实力上的差距,造成了他想要在这洪荒世界转化成混沌之体,这难度几乎可以比拟他从一介地仙重新修回大罗道果了都。

尤其是他可不单单是要转化肉身神躯,转化混沌之体,转化自身法力,更重要的是,他还要将自己造化之书中的百万完美中千世界,亿万神国宇宙,以及兆亿大世界统统汲取混沌之气,重新以混沌之气开辟世界,衍化万道。

本身他的造化之书就是混元大罗散仙道果的存在,其一个完美中千世界的所有世界之力就为一个‘混元大罗散仙’法力单元,一个神国宇宙的所有世界之力为一个‘大罗金仙’法力次单元,一个大世界世界之力为一个‘大罗真仙’次次级法力单元,其进制皆是以三千为制,他的法力总量就是两百万‘混元大罗散仙’法力单元。

两百万‘混元大罗散仙’法力单元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若以威能论,就等同永生世界的一尊十九纪元天君,而用洪荒世界的体系来表述,那就是一尊大罗金仙的所有法力总量。

也就是说,他需要炼化足够两百万大罗金仙一身法力总量的混沌元气,呃,这话表述起来有些绕口,但实际上意思就是那么一个意思,他十个呼吸所吸收的混沌元气若是一个单位的话,那他成就混沌之体就一共需要一亿单位的混沌元气,而转化法力则需要近一万亿单位的混沌元气。

一万零一亿单位乘以十个呼吸,呃,他现在一个呼吸为十分之一刻钟,一个单位所需要的时间就是一刻钟,而一刻钟乘以一万零一亿,这个时间就是两千七百多万年。

话说,两千七百万年在他看来这也不算什么,他现在修行的时光基本上就已经超越这个时间跨度了,可问题是,这个时间他耗的起,他想要追寻非凡洪荒世界的主角可耗不起,他可是清楚记得,那非凡洪荒的主角在化形之后修行速度是何等的变态,尤其是盘古元灵‘帮忙’推演功法之后,那更是一飞冲天,一件件法宝帮忙逆转时间,动辄加速十亿年百亿年的‘修炼’,话说,这非凡主角这么着修炼,他到现在都不敢说能够熬下来。

“不行,必须要想一个办法才行,否则就这么当洪荒世界的第一个‘清洁工’可不行,那到时候可就真的是黄花菜都凉了。”

和世界的主角打交道,在修行的初期是最适合的,错过了这个时间段,等主角千百万亿年修行过后,呃,这交道,或者确切点说,交情的建立那可就难了,凌道天自己修炼过,那种感觉他自己清楚,千百万年的修炼,他内心的情绪,心情…………等等,分属于人类的情绪就逐渐的消失,而纯粹的毁灭**,负面情绪却在不停的积聚,这也是为什么他很少苦修的原因所在。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指望和主角建立一定深度的‘交情’,那真是难之又难,是相当之难,十分功有一分收获那都是侥天之幸,百分之一,甚至是千分之一的才是常理。

苦逼的和别人套近乎,那对象就算是世界的主角,话说他也不愿意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