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期会有四首英文歌,关于这一点,刘清山也在选歌开始前解释清楚的。
倒不是为了说给歌手们听,更多的是为了照顾观众们的情绪。
原因是这档节目仅播出一期就被寒国的公司购买了转播权,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适当地增加一些非华语歌曲。
当然以那个国家人的尿性,当初的条件要求的可不是这些,而是让刘清山拿出几首寒语歌曲。
这个条件当即被他无视了,甚至为此很是驳斥了来人几句。
本来这个节目就是华国人自己的节目,既是为了海外的传播,适当地添加几首外语歌合情合理,但绝不会因为要去迎合寒国市场而改用寒语歌的。
而英文是国际通用语言,就完全避免了这个颇有些地域观念的问题,并且华国的观众还容易接受。看書菈
也正因由于一下子出现了四首英文歌,所以这一轮的选歌就不再是采用的转盘方式,而是根据每个人的驾驭能力自主选择,毕竟并不是人人都能熟练运用英文。
遇到多名歌手选择了同一首歌也没关系,会通过几个小游戏来决定最终归属。
最终刀郎抢到了《ovelikejagger》这首歌。
它的原唱是魔力红乐队,但由于刘清山的出现,把这首歌「创作」出来交给了企愿乐队,这也是演唱那首同样著名的婚礼神曲《ugar》的那支乐队。
这个乐队也因为刘清山为他们策划的方案,成为世界知名的职业蹭饭五人组,完全取代了几年后才会出现的魔力红乐队。
主唱史密斯也是他在海外最早接触到的歌手,目前知名度极高,已经前往美发展,两人的私人交情一直很好。
金溪善选择的是英文老歌,也是世界名曲《thepoeroflove》,不过她演唱的是席琳迪翁的最新版本。
她选择英文歌是在别人都选剩下后的,之所以没有人选这首歌,原因就是这首歌的难度太高了。
令人稍感意外的是刘焕,精通英文的他并没有选外语歌,而是看中了那首有浓郁的蒙古族风格的《鸿雁》,倒是跟他擅长的惯常正歌选项符合了。
羽铨兄弟毫不犹豫的选了那首摇滚世界名曲《eillrockyou》,这就纯粹是个人爱好了,因为他们两个出道之前就有过摇滚乐团的经历。
不过按照他们的性格特点来分析,这首歌是绝不会老老实实的照搬的,一定会有其他的编曲设计。
黄芪要演唱那首《听说爱情回来过》,这首歌有很多人在抢,最终她依靠盆里憋气时间最长,把它抢到了手里。
这一期对高难度的却并非
是金溪善的《thepoeroflove》,而是那首俄国国宝级歌唱家维塔斯的《opera》,也叫《歌剧》。
这首著名的海妖神曲,号称全球难度最高,名字一出现,林子轩就少有的失态了,大喊大叫着嚷嚷着别人都别跟他抢,结果招来一地的白眼球。
因为这首歌的难度实在太变态太玄奇了,即使你的嗓门再高,没有扎实的声乐功底也演绎不来,甚至连完整完成它都不可能。
自打这首歌发行以来,全世界试图完美复制出来的歌手无数,但从来没有哪一个人能真正达到原唱的技术水准。
林子轩之所以一眼就相中了它,除了对自身的能力自信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一直有在大型舞台公开演绎这首歌的愿望。
无疑《我是歌手》这个平台,就给了他这么一个绝佳的机会,当然会近乎失去理智的去抢了。
可他忘记了一点,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他这样的嗓音条件,因而他的话会很容易被人误解为炫耀,用句网络流行词就是「凡尔赛」。
好在虽然他今天才刚刚补位进来,但关于这个人业内人士还是多少知道一点的,他身上并没有这样的性格特点。
这首歌的版权,刘清山自然都提前申请了,他是亲自给那位维塔斯打去的电话,但并没有花钱,而是用《星星》那首歌换来的版权。
结果出来后,比歌手们还要兴奋的是电视台。
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尽管下一期的英文歌有点过于集中了,但只要有《opera》,所有想要的效果就都出来了。
而且林子轩的超高人气,一下子就把整个歌手阵容的强度提升了上来,如今留下来除了黄芪的每一位,都是名副其实的音乐界大佬级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