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二者择其一(1 / 1)

他手上的这个东西据说是八方御宇阁特制的,相比于修士的灵阵,凡人的机关术在这里面好像占了更多的位置。虽然江逸没有把这个东西拆开来看过,但是因为习惯的原因,在拿到手的第一个他就将手中的机关用灵识一整个扫了个遍。

很简单的结构,里面只有几个微不足道的灵符,并不足以构成一个功能齐全的灵阵。虽然不精通于灵阵,但是江逸本身也了解过一些,更何况最基础的灵符也是几乎每个修士的必修课,因此,在简单推导过后就能看出来,这个机关中的灵符是依靠里面的机关术触发的,触发效果就是灵符被激活后会发出一种特别的灵力。

这和普通修士通过阵盘远程操纵灵阵有异曲同工之妙,本质上都是用一种十分特别的灵力波动区别敌我。只不过在这个小机关上面被简化到了极致,原因很简单——这个机关所操纵的东西并不需要什么特别复杂的操作,只要起到一个开关的作用就行了。

于是,伴随着那一声清脆的响声,机关上面的按钮被江逸轻轻按下,虽然还隔着一些距离,但是以金越的修为,他能感受到江逸手上的的那个东西里面忽然迸发出一股奇特的灵力。这已经有些颠覆他的认知了。

他也用灵识粗略扫过这东西的结构,里面是没有能够储存灵力的符文的,也就是说,这东西对灵力的耗费很少,以至于可以从空气中还未被修士利用过的灵气中提炼出来。是个好东西,但是起不了任何作用——消耗这么少的灵力,能有多大的威力呢?

只是下一秒他的轻松就被手中那一袋子的烽火散给打破了,那些原本安静无比的小铁丸在接收了那种奇特的灵力之后,忽然变得不安分起来,一股极度危险的预感在金越心中油然而生,紧接着,挤满了他的脑海!

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从江逸按下按钮到这些小铁丸变得不安分起来,一息都不到!

金越脸色骤变,危险的来源不在于江逸手上的那个东西,而在自己手上!

他对于灵阵并未涉猎,事实上,大部分妖族都是这样,人族的灵阵符文他们都是不屑一顾的,因为这些灵阵符文从一开始,就是模仿的传说中大妖身上的花纹而来!所以人族研究灵阵,在妖族眼中不过是在效仿妖族自己。

妖族更看重血脉,只要血脉足够,一切都不是问题。所以江逸能想到的东西金越想不到,他不会知道江逸手上的东西只是起到一个开关的作用,真正操控的有威胁的事物,来自一个看似被分割开来毫不相关的烽火散!

这是矛盾的一个点,妖族觉得人族永远在效仿大妖们天生强大的力量,而人族却鄙视妖族有着如此强大的先天优势,却还终日只想着血脉血脉的粗浅短视。对于符文的模仿人族早就完成了,之后的时间里面,构成灵阵的无数基础符文将演化为就算是先天大妖都无法想象的东西!

金越就吃亏在这一点上,江逸也赌的就是金越会吃亏在这一点上。一路上萧衍给他提供了不少妖族的情报,不论是为了日后深入妖族,还是为了现在更好的活下去,他都有理由将萧衍说的那些东西铭记于心,而这,只是他的第一步。

不能确定手上的这东西到底有多危险,金越脸色一变,在刹那间就反应了过来,立刻将手上的袋子甩上了半空,即便他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几秒钟之前还毫无威胁,甚至自己连力气都不用就能将其搓成粉末的小铁丸,现在会变得如此危险,但是依旧不妨碍他做出这样的选择。

轰!!!

虽然反应够迅速,但终究还是太晚了,在半空中的烽火散在上升了不过二三尺的距离,便轰然爆裂开来!如同是一团光焰在半空中徐徐展开,气浪猛然席卷而出,带着火焰,带着碎裂开来的碎片,如同刀刃一般在气浪中刺向金越几人!

到底是八方御宇阁特制出来的东西,虽然注明了对于修为强劲的修士不会起太大的作用,但是金越的修为明显不在这个所谓的“修为强劲”之列。

一股灼热的气浪在爆炸带来的火焰之前就先抵达了金越身上,站在身后的金云蔚原本是仰头看着被金越甩上天空的那个小袋子的,现在也不得不赶紧把眼睛闭了起来,紧接着,热风吹拂在脸上,火焰烧到了地面,温度骤升,好像整个人都要变成一块焦炭!

在爆炸燃烧的火焰灼烧之中,皮肤一寸寸的龟裂开来,甚至他们连躲避都做不到,因为这么一整袋的烽火散爆炸所产生的风压足够像一只大手一样将他们所有人强行摁在原地,连稍微动弹一下都难。

那些炸裂开来的铁丸碎片又是一次伤害。在气浪下,无数的碎片被烧得通红,转瞬之间就深深刺入了他们的脊背之中,鲜血没有涌出的机会,因为在鲜血流下来之前,伤口就被灼烧得一片焦黑!

可是悬在半空中的一次爆炸并不是结束,恰恰相反,他就像是一个开关一样,引来了接下来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无数的爆炸声在围绕着废墟的各个地方响起,原本就已经是一片断壁残垣的地方,在无数声爆炸之下变得更加像一片废土。尘沙,碎石,被炸得满天都是,如果将这一块地面单独分割出来的话,现在已经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在一座城市中会存在的地方了,这更像一片戈壁!

坑坑洼洼的地面,每一个坑洞,都是一次爆炸的产物。

江逸眯起眼睛抬手又将金景胜的尸体抓起来——因为已经死亡,他的尸体已经开始逐渐的向着本体变化,最显著的特征无疑就是开始向全身蔓延的金色黯淡羽毛,还有变得尖利无比的指甲。

烽火散威力很强,江逸有绝对的信心这东西能够伤到金越,但是,杀不死,无法重伤。这意味着靠烽火散来拖延时间很难,尤其现在看来,要争取一个用来逃跑的时间基本是不够的,那就要一点别的筹码。

于是金景胜很倒霉地又被选中了。

“江……逸!!!”在爆裂的火焰中间传出来一声怒吼,是金越!原本只是负责兜底的一个任务,现在却被弄得受了一身伤,更别说目标的江逸还毫发无损,这让他怎么不愤怒?

火焰中的怒吼使得江逸脸色一变,看起来烽火散能拖延的极限已经到了,不过自己的新筹码也已经到位,要离开,多半没什么问题。

“别这么大的怨气,现在你们要处理的事情可还多着呢,我不是第一位。”江逸笑了一下,晃了晃手中逐渐显现出原形的金景胜的尸体,说道,“比起怎么杀我,还是先隐藏一下你们自己比较好,毕竟……金鹏族在人族地界走动,应该没有我这么方便吧?”

“……”从火焰中缓缓走出的金越双眼因为充血而变得通红,杀意盎然,如果说之前他杀江逸只是为了兜底交差的话,现在就是真的动了杀心了,在一个小辈身上吃亏,如果还被跑了,他回去之后恐怕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清尘,我们走了。”只是江逸对这种程度的杀意早就习惯了,依旧维持着一脸虚假的笑意,拉了一下还在没反应过来的云清尘,笑着,将金景胜的尸体向着旁边用力一推!

这是他给金越的一个选择,一个不得不做的选择。

以江逸的速度和手段,金越应该能够想到,要么他去拦截住金景胜的尸体,然后放跑了江逸,不得不将行动时间延长,要么他任由金景胜的尸体被江逸扔到众多人族修士之前,不顾日后的追杀跑去解决江逸,博一个概率。

二者择其一,其实并不是一个难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