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还是喜欢他的。(1 / 2)

新科状元郎在大殿之上对皇上说出心悦永宁公主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京城。

百姓们议论纷纷,说的多都是祝福的话。

毕竟可不是谁都有能力能当个文武双状元的。

秦朝朝回到宫里的时候,就见钟易烟已经一脸奸笑地等在了她的屋里。

“朝朝!我就说我哥那时候怎么月月给你写信写那么多!”钟易烟从椅子上跨步下来,跑过来抱住她。

只是下一秒她又愤愤然。

“没想到我哥还是个如此禽兽之人,他惦记你竟然不是一日两日了!”钟易烟又道。

秦朝朝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颊。

钟易烟故意给她拿开手,“原来朝朝你也会脸红,你是不是也喜欢我哥?”

“还好吧。”

秦朝朝走到桌边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仰头喝下去,似乎这样就能缓解脸上的燥热。

钟易烟黏皮糖似的跟了过来。

秦朝朝无奈地看着她,“我其实也没想到那么多的,这件事我还需要考虑考虑。”

“哎呀,考虑什么嘛。”钟易烟抱着她的胳膊撒娇,“朝朝,你嫁给谁,都没有嫁给我哥让我放心,若是我哥欺负你,我拼了命也要帮你打回去的。”

“……”

太平宫里。

秦政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茶水喝了一杯一杯又一杯。

“朕之前还十分看好他。”秦政气道。

“现在人家拿了文武双状元,你不看好了?”大长公主瞥他一眼。

秦政一噎。

自大宁开国以来,还没有人拿过文武双状元,这崔暮确实是头一个。

他的武功也好,文采也罢,皆是这一代的年轻人里最为拔尖的。

可即便是这样,他惦记朝朝,就是不行。

“朕当年就应该拦着朝朝,不去给他治病!”秦政又道。

若是不去给他看病的话,这小子就不认识朝朝了……若是不认识朝朝,他今日就不用坐在太平宫里生闷气了。

可是。

凡事也不尽然。

这臭小子名义上还是钟家的儿子,钟家的女儿与朝朝又是好友。

秦政越想越纠结,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他惦记朝朝,可不是一时半会了,这件事你拦着也没用,我看朝朝对他分明也有点意思。”大长公主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秦政惊讶地抬起脸来。

“朝朝对他,比起对其他的少年郎,可是不一样的。”大长公主又故意往他的心口上戳了一刀。

这皇帝向来都喜欢给人家撮合亲事,结果到了自己女儿这,偏偏成了这副样子。

若是让人知道了,岂不是笑掉大牙。

“那依着姑姑的意思,朕还应该成他们两个?”秦政道。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止不住地抽痛。

若是老二的话,他还能舍得。

可是朝朝……他这个做父皇的,想多留她几年。

“你若是你不想让朝朝早些嫁人,那你就去跟崔暮说呗,让他多等上两年,或者是等朝朝满了十八岁,再成亲也不迟。”大长公主给他出主意,“易烟不也还没成亲,晚一会儿成亲也没什么。”

她说的是钟易烟与童青。

宁国与青原虽说已经打完了仗,可是秦政还是让童青在边关多留了半年的时间。

之后钟家要跟着他一起回京,给他们两个办婚事。

秦政挑了挑眉,没接话,可他的嘴角却微微上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