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一个小时,孟朝歌没有说话的机会。
因为上妆的上妆,搞头发的搞头发,每一个人分工明确,很快,站在镜子前的孟朝歌感觉自己今天美的冒泡。
而此时,几个员工又开始闲聊。
——“真的很像啊,孟朝歌……对,孟神,”
——“刚刚我给她上妆的时候,她的皮肤真的是吹弹可破,我都不敢用力。”
——“不会真的是孟神吧?”
——“别开玩笑了,孟神是孤独的,怎么可能有凡夫俗子的感情!”
孟朝歌:……
看在这么漂亮的份上,还是不跟他们计较了。
很快,孟朝歌选了一条一字肩的高定礼服,穿着出来的时候,她骄傲的跑到了宋霁面前炫耀。
“宋霁,好不好看!”
宋霁坐在休息沙发上等候,听到孟朝歌的话,放下报纸,看过来,眼神多了一丝幽暗。
张口,他的语气依旧深沉,“加一条披肩。”
孟朝歌:???
一字肩加披肩,那设计一字肩的意义在哪里?
别说店员和设计师,就连孟朝歌都懵了,低头看了看自己,抿唇道:“我这没什么问题吧?”
话音刚落,眼前便被一道黑影笼罩,抬眸,她对上了宋霁漆黑如墨的深眸。
孟朝歌的心,猛地加速。
宋霁:“乖。”
他低头看来,伸出手,修长如玉的指尖勾起她一缕秀发,把玩在手心,语气不温不火,却像是哄骗小孩子一样,低哑深沉,“嗯?”
孟朝歌:“好。”
就是这么没原则,就是这么没出息!
所以,孟朝歌在晚上,就这么穿着一字肩的优雅礼服,配上一条鹅黄色的某牌高定披肩,挽着宋霁的胳膊,出现在宴会现场。
今晚上,孟朝歌也赚足了眼球。
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漂亮,还有,她身边的男人。
当所有人看到宋霁身侧的女人那一刻,整个大厅都陷入了三秒的沉寂。
宋霁带着女人来参加宴会!
是女人!
孟朝歌抿唇,看着眼前的一幕,从不习惯,道现在已经习以为常他们的侧目。
毕竟这些日子,自己只要和宋霁同框,就势必会有这样的窃窃私语。
可是……
他们是见不得人好是不是!
孟朝歌心里气不过,而后,索性挽着宋霁的胳膊,整个人靠了过去。
这么亲密的姿势,更是引起别人的误会。
——“我没记错,这个女人是孟家的女儿吧?”
——“没错,我记得,孟朝歌每一年都回来参加宴会,但是都是作为二少的女伴吧?”
——“可是今年是宋先生的女伴……”
众人的语气越发讳莫如深,而孟朝歌也感受了一把什么叫上流人士的注目礼。
一直到——
“宋霁,你来了。”
宴会的主人杨老爷子看到宋霁,脸上洋溢起欣慰的笑容,上前,可是看到孟朝歌,又愣住,狐疑的眼神在两人身上打转。
“这……”
“宋霁……这小孟,和宋衍分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