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搬进城里的大房子,而且女儿开起了公司,自个儿还在公司里当财务。
朱兴达这辈子没干过什么正经工作,不知道财务是干什么的,只知道是管钱的。
天天能数钱那种。
那岂不是发达了?
“我还被人追着讨债,二哥也不管,光顾着自个儿吃香的喝辣的,简直良心被狗吃吗?我是你弟弟啊!”
80年代的农村,有很隆重的宗族观念。
信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大家族相互扶持那一套。
谁有出息了,那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谁都能来沾点光,美其名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就连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一句“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就好像是多大的恩情了,然后理所应当要你报答。
你赚100块钱,必须给他分50块钱,不然就是你小气,冷血无情。
用这套逻辑,朱兴达又逼朱永山给过几次钱。
他就只找朱永山,因为找别人根本要不到钱。
“二哥,我是你弟弟啊,要是不还钱,他们会砍断我手脚,还要我卖器官还钱!求你帮帮我吧,这是最后一次,真的最后一次了,我发誓!”
每次都是最后一次。
可每次都有下一次。
发过的毒誓转头就当放屁,然后拿着钱继续赌。
所以说赌鬼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可朱兴达还在骂,“你爹妈死得早,这么多年是谁帮你熬过来的?我爸把你当亲儿子对待,衣裳都是先给你穿,你穿旧了才给我,有好东西也是紧着你,轮到我的时候连骨头都不剩了!”
“你要是不帮我,我只能去找我爸,我把这么大岁数了,半只脚都要入土了,你忍心看到他连棺材本都掏出来给我还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