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这行当的,哪一个不是丧尽天良,穷凶极恶的?
跟盗版佳人时装的钱老板,还有卖假冒伪劣的孟老板,恶劣可怕程度完全不在一个等级。
林彦说话都带了颤音,“你咋知道他干这勾当?听谁说的,会不会听错了?”
搞假冒伪劣,好歹是卖东西,万老板这买卖的可是人!
这种人视人命为草芥,一旦惹上,不死也得脱层皮。
难怪光天化日就敢绑架人,敢情这就是他们的老本行?!
朱茯苓脸色也很难看。
事态的严重性超出了她的预料,现在不是救不救陈雪涵的问题,他们这里所有人,能不能全身而退才是最要命的。
80年代治安还嗯混乱,各种社会乱象层出不穷,为了赚钱,有些人什么都肯干,某些地方甚至传出来“有多没良心,就有多赚钱”的说法。
很多人发家的第一桶金,不是靠坑蒙拐骗,就是靠野蛮手段。
万老板就是其中的典型。
他仗着有钱,诱骗天真的年轻姑娘去港岛当明星,把人骗到码头。
长得不好看,没人看上的姑娘,被关在码头干苦力,长得稍有姿色的,就利用自己的商船,举办所谓的派对,供有钱人玩乐。
上了商船,就是上了贼船,没几个人能清清白白下船,甚至大部分直接被送到港岛红灯区,到死都没能再离开。
说把人当生意都算好听了,简直是把人当畜生来对待和交易!
为了掩人耳目,万保锋靠早年搞煤炭的钱,把竞争对手的码头全买了,码头就变成他一个人的地盘。
这个时候的万保锋主要干的还是拉皮条,但他野心越来越大,过不了几年,就把目标从年轻姑娘扩大到所有人群。
年轻漂亮的姑娘,送到港岛红灯区,逼她们接客,男人也不能幸免,威逼利诱骗光钱,没钱的就留作人质,敲诈家属要钱。
发展到后来,连孩子都不放过,拐卖儿童然后高价卖给那些要买孩子的家庭,至于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