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我先抛块砖头,谈点意见吧。.我们的基金虽然是公益慈善基金,但我们做慈善做公益的人员,也需要吃、穿、住、行,因此用善款支付一定的行政管理费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我的意见是,我们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在待遇方面,决不能低于任何一家基金公司,我们的办公条件同样如此。因此我建议,我们的管理费用,按照8%提取。”张铮建议道。
“我说小铮,如果每年的总支出按50万元计算,按照这个比例的话,每年提取的管理费用就是4万元,比例是不是高了一点?”王春兰说道。
“我看不高,首先,我们提取的比例没有超过国家的规定,二是,我们的员工待遇和工作条件不能差,三是,基金会是由京华市商贸集团总公司设立的,该集团是外资独资企业,在工资制度上要按照外资企业的方式,拉开不同人员的档次。高层,中层,部门领导,一般员工要有明显的不同。这是需要经费作为支撑的,所以,适当提高提取比例并不过分。”张铮说道。
“总裁说的有道理,8%的比例并没有高多少,我们的基金会具有外资背景,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应该具有我们自己的特色。”崔达成表示同意道。
“我赞同总裁和崔总的意见,我们的基金会还有一个与其他基金会不同的地方,我们基金会的人员不但要亲自参与项目的实施,还要兴办实体,让基金增值,将来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所以工资待遇高点是应该的。”张军说道。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同意张大总裁的意见。
“既然大家对提取管理费用的比例没有意见,那就干脆请小铮对人员的工资问题也一并谈谈看法吧,我们已经草拟了一个基金会员工薪酬的管理制度,已经发到了大家的手中,大家根据小铮的意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这份文件进行修改。”王春兰说道。
“好吧,既然理事长让我先谈谈意见,我就继续抛砖得了。我先谈一下对这个薪酬制度的意见吧。这个制度,总体看来非常不错,我同意对基金会专职人员职级的划分,同意工资待遇由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交通、通讯补贴等项组成,也同意兼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领取一份工资的规定。我建议增加一条: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政策和当地工资增长水平,秘书长可以对工资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报理事会审议后进行调整。再增加一条:基金会向社会和企业在基金会兼职的人员发放补贴,每月不超过10元。”
“总裁,我建议企业兼职的的就不要领取补贴了,这些企业本来就是捐赠者,兼职就是一种志愿者的行为,和社会人员兼职是不同的。”张军说道。
“我同意张副总的意见,企业兼职人员就不要领取补贴了。”胡曼如等人说道。
“其实我们社会兼职人员本身就应该是慈善事业的义工,更不应该领取补贴,我建议不要考虑我们了。”柳江、李来亨等人说道。
“我看张副总和曼如的建议可以采纳,就这么定来了,企业的兼职人员就不领取补贴了。我接着谈一下基金会员工工资所占管理费的比例问题,根据国外的经验,基金会员工工资一般占管理费的60%,我建议我们也采取这一比例。这样的话,按总支出50万元算,可以提取4万元管理费,按60%提取员工的工资,可以提取240万元。按现有专职员工32人计算,人均平均7.5万元,当然不能平均了,应该按划分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大家看看这样的比例合适不合适?”张铮说道。
“国内大部分的基金差不多也是这个比例,我没意见。”柳江主任说道。
“这个比例是不是低了一点,除了人员的工资以外,管理费还有160万元,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平时的办公费用,我看用不了,不如多提取点工资出来。”胡曼如说道。
“这样吧,我先就不同职务等级的工资标准谈一个初步看法,再来看提取的比例问题可能会更好些。对各个级别的工资标准,我先提一个初步的参考吧,我建议专职理事年薪20万元,秘书长年薪15万元,副秘书长年薪10万元,部门部长年薪8万元,副部长年薪6万元,秘书年薪4万元,部门助理年薪2万元。”张铮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