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个傻女人不是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许诺吗?反正他不喜女色,以后有她一个人也就够了。
肖生严这么美滋滋的想着,动作便更加猛了些,看着身下那个面若桃花的明艳女子,心里更加软的一塌糊涂。
陆舒云自然不知道他肚子里的这些花花肠子,和尹诺互动了几天后,肖生严就举行了比较正式的认亲议事,在军事大帐中直接将尹诺认为义妹,这件事当时很轰动,肖生严写了奏章,特意告诉了皇帝一声,朝廷里也沸腾了,虽然大家不明白雍王此举的用意,但听说,大将军聂峥嵘十分看重他这个干侄女,就纷纷猜测,他此举是笼络将官之意。
聂家自然也收到了消息,有了雍王殿下的看重,自然是高兴的,尹诺的身份也随之水涨船高起来,甚至,有许多贵族子弟也开始打上她的主意,纷纷上门提亲,这事儿,聂家老太爷也是去信告诉了聂峥嵘。
聂峥嵘接到这封信,一边回信告诉聂老爷子此事不用他们操心,雍王殿下自有定夺,一边在帐中将尹诺折磨的更狠,反正,过些天,她就是自己的新娘了,这种事情做起来,也正大光明起来。
陆舒云在军营了混了些日子,亲眼看到了双方打仗时的惨烈,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能有更加容易的方法战胜敌军,看到那些蛮夷的战马,又有了些其他的主意,便偷偷给蓝天去了一封信。
蓝天来的那天,双方大军正在打仗,陆舒云趁着没人主意,便给肖生严留了一封信,骑马和蓝天往蛮夷境内去了。
许多天不见蓝天,他的气质更加好了些,日夜兼程赶来,没有在他脸上看到风尘仆仆之色,反而神采奕奕,俊朗非凡。
“蓝大哥,你去过蛮夷之地吗?”陆舒云来到边关交界处,望着前方一望无际的戈壁荒野问。
“去过,以前闯荡江湖的时候,来过这里,蛮夷之地也有许多特有的民族风气,这里民风淳朴,彼此之间十分团结,这也是我队难以将他们攻下的根本原因。”蓝天淡淡的说。
“哦,是啊。”陆舒云听说,在聂峥嵘没有来这里驻守之前,守关的一位将军居然是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一边收着朝廷的俸禄,一边又和蛮夷有往来,银钱倒是收了不少,可最后也没落得好下场,蛮夷一进关,就开始烧杀抢掠,那位将军一看大势已去,被迫跳下城墙,摔得粉身碎骨。
国人不团结,难怪蛮夷会大举入侵,因为你软弱,人家强悍,所以才回来侵犯,如果你强悍,没人敢惹,他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过来白白送死?
蓝天熟悉路,两人从一座大山直接过去,山的南边是Z国,北边就是蛮夷之地,越过大山,穿过一片森林,两人在两天后终于来到蛮夷的境地。
蛮夷之地不光有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荒漠,还有大片青葱的草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处处可见。
广袤的大地带来不一样的视角,陆舒云觉得一切都稀罕极了,可是,她此番来不是来游山玩水的,而是为了对方的种马,只要得到那种种马,以后在国内多加繁殖,何愁未来没有好的战马打仗用?
蓝天停马向远方眺望,眉头紧锁:“依我看,对方既然这么重视他们的战马,那就一定不会将种马放在一个繁华的地方,那里人多嘴杂,难免就会有消息泄露出去,所以,饲养战马的地方,一定是一处山清水秀,草长得甚好,又是一处比较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
陆舒云还想去蛮夷的繁华之地去看看呢,一听蓝天这么说,念头也打消了,她对蓝天说:“蓝大哥,你真是个人才,其实应该报效朝廷才对,以你的武功,就算去夺取武状元也是有可能的。”
蓝天难得的红了脸,笑着说:“妹子,你在打趣我。”
“没有,我是认真的。”陆舒云果然很认真的看着蓝天,越看,便越觉得他惊才绝绝,俊朗非凡,不由得叹息:“蓝大哥果然一表人才啊,不知道未来的蓝大嫂是个什么样的,一定是个有福之人。”
蓝天听了她的话,眼神蓦地闪烁了一下,然后又笑道:“哪里来的蓝大嫂,如果不是情投意合,你蓝大哥这辈子估计会一个人过了。”
“不是吧?”陆舒云心里微微一动,琢磨着,如果将来她离开了肖生严,不知道蓝天愿不愿意娶她,毕竟,她已经是残花败柳了。
这么想,倒不是对蓝天有什么别样的心思,实在是在考虑她自己的后路,既然要选退路,当然得选一条对自己有利的才行,不过,如果蓝天真的接纳了她,估计就得彻底退隐江湖了,不然,依着肖生严那睚眦必报的性子,天涯海角,他也要追杀他们。
还是算了吧,蓝大哥这么出色的人才,留着报效朝廷,不是比陪她亡命天涯更好吗?人才就得留在能发挥他特长的地方才行。
蓝天和陆舒云并驾齐驱,并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会儿工夫,陆舒云的思绪已经转了几个圈,早已将他排除在外了。
两人在草原上走了两天,在第三天晚上的时候,忽然闯入了一个山坳中,这处山坳比较隐蔽,寻常人绝对找不进来,他们也是误打误撞的冲进来,这才发现这里真的是一片世外桃源。
山坳中生长着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青草,一色的青草中没有一根杂草,这是最好的草原,青草都长得一样高,微风拂过,宛如一片绿色的海洋。
操场中放着几十匹马,令陆舒云惊讶的是,那几十匹马吃草吃着吃着,就开始交配起来,那场面,极其壮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