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尔升说完,整个书房都沉寂了。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n倍,广告少
别说洛天祈是一直以来公认的家主继承人,就算是洛天祈也愿意让出家主之位,可是如今,凌冽在哪里?
一直没有说话的祁夜,有些忍不住地开口:“你们去北京发展,我是没什么意见,只要你们想好了,不管洛氏由谁来继承,天祈或者天凌,我都会帮着照应着。”
说完,祁夜看了眼凌予,眨眨眼:“其实吧,天凌是我一早就认准的女婿,你也知道,那时候,我就看出来了,这小子非池中之物。虽说他跟珠珠没有缘分,但是他跟蕊蕊有缘分。凌予,裴心跟蕊蕊,谁更适合做主母,你应该心里有数。”
祁夜说这番话的时候,虽说有些私心,却也是在说事实。
他的女儿,从小在祁氏耳濡目染跟着他学做生意,后来去了新泽西留学,学的也是商学,无论是学识修养还是商业方面的潜质,无疑都会是天凌的好帮手。
而裴心。。。。。。
别说裴心现在有了洛天祈的孩子,他们的婚事是早晚的事情,就算将来洛天祈跟裴心没成,再找一个女孩子的话,也未必比的上他女儿。(祁夜是做父亲的心理,自家女儿是最好的)
祁夜说完,书房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月拢纱般带着银色质感的光华披散在每个人的肩上,这一时的严肃,不亚于开家庭会议。
良久,靳沫卿道:“其实吧,我从小就喜欢天祈比喜欢天凌多一些,天祈喜欢动物,我就给他在家里搞了个小海底世界,还连濒临绝种的黄鳍海龟给他弄来家里。说句心里话吧,对天凌我还没这么用心过。一来,我觉得天祈比较厚道,天凌机灵,不用我费神,二来,以前天祈是小祈归的时候,住在洛家,我一直都不知道他是如歌的儿子,没怎么尽过做外公的责任,所以我想要弥补。”
说完,靳沫卿叹了口气:“可是,论洛氏的将来,若是我们都留在B市,天祈接手绝对是游刃有余,但如果我们都去了北京的话,那么。。。。。。还是交给天凌吧!”
靳沫卿说完,书房里又是一阵静谧。
明亮的光线下,凌予面颊上的线条越来越紧绷,刚才胥尔升说,小儿子比长子心狠,这个凌予太清楚了!
别的不说,就拿私奔这事儿吧,换了天祈,他一直有这个心,却一直都瞻前顾后,下不了这个决心,几经思量也没走成。而天凌,只是祁夜说有机会送他们偷渡出去,临时起义,他便绝然地带着蕊蕊一去不返!
天祈跟天凌从小都跟着靳沫卿在军区的靶场里练枪,面前一排排的塑料板的假人,天祈每每都是打在假人的四肢或者非要害部位,留有余地。而天凌则是一枪一个,枪枪正中眉心。
有次靳沫卿忍不住问他们,问什么喜欢这么打。
天祈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个家庭养育一个孩子不容易,给他们一个机会吧!”
天凌说:“能让我用枪指着的,都是我的敌人,如果我这一秒不抢先毙了他,下一秒,被毙的就是我。”
当年靳沫卿将两个孩子不同的回答告诉了凌予夫妻俩,他俩只是笑笑,家常般聊着这对兄弟俩性格上的不同,并未深思远虑。
而对于洛家家主的位子,凌予跟靳如歌也是煞费脑筋!
“再想想吧,不然,等我演习回来也可以。要是我输了,就不存在去北京的问题,也就不用伤神了!”
凌予蹙着眉,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一个是他带大的,一个如歌带大的,心里边,可怎么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