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滚
拓跋宇有些愕然的看着自己面前的驱虫草,直愣了半响,才在这人险些将那两株草怼他脸上之前接了过来,可接过之后,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将其握在手中,神色别扭的偷偷瞄了一眼沈摇筝。
“我倒是忘了,北岐不像大殷,人人腰间都挂着佩饰。”
似乎是察觉到了拓跋宇的不自然,沈摇筝嗤嗤一笑,将自己身上的香囊拽了下来,顺便帮男人装好了驱虫草:“喏,这可是遥星亲手缝制的,多少银子都买不到,便宜你了。”
“……”
拓跋宇垂了垂眸,将香囊挂在腰身上,秋风吹过,驱虫草带着淡淡的薄荷香味。
不得不说,拓跋宇的俊美程度,也称得上是沈摇筝平生仅见,墨发如云,脸若桃杏,纵然智商降到三岁,可静坐不言时,气质也如玉般风华不减,特别是他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趁着瑰色异瞳,透着半分妩媚,半分妖艳。
沈摇筝心情沉重的收回目光。
唉。
也不知道那些血雾造成的效果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不然拓跋宇一个天妒人怨的小帅哥,就这么傻了,普天之下要哭瞎多少姑娘。
夜幕降临,沈摇筝紧赶慢赶,终于在宵禁前,赶到了往瀛洲的第一个必经之地,安华城。
安华城临山傍水,通往瀛洲可选择翻山,也可选择乘船走水路,或者是从城南沿官道绕远,沈摇筝看了看天色,决定先找个地方投宿,明天在仔细打听一下萧景瑞究竟走了那条路。
其他的倒无所谓,她只希望萧景瑞千万别选山路,她记得安华城附近的玉栾山上,好像住着一窝穷凶极恶的山匪。
这群山匪和阎冥的黑风岭不同,阎冥是只劫道、不杀生,有时候逗逼劲儿一上来,还能倒贴被劫的人些许银子,但这伙山匪可没那么温柔,奸淫掳掠什么都干,朝廷几次命安华城守军上山剿灭,但那伙山匪背后好像有什么高人指点,次次化险为夷,甚至还能反咬驻军一口。
所以放眼整个大殷境内,也只有安华城和极少数城池有宵禁这么一说,一到宵禁,城门落锁,守军戒备,街上不允许有任何行人,违者一律按山匪论处,这才勉强守得城内百姓安居。
“哎呦,这马上要宵禁了,您二位可是要住店?”
“两间房,顺便送点热菜热汤上来。”
沈摇筝特别大方的把自己身上的碎银甩给了小二,可她话音刚落,身后又跟着进来五六个气质杀伐的人,其中一个冷声道:“小二,三间房。”
“呃。”
小二立刻神色为难道:“这……店里只剩两间房了,刚刚都被这两位给要去了。”
沈摇筝转过头去,之间那说话之人做虽是做男子打扮,眉眼之间也带着几分英气,可耳垂上却有个小小的耳洞,一看便是女扮男装的。
那人闻言,扫了一眼沈摇筝与她身后的拓跋宇,面色一沉,刚想开口,却见拓跋宇一把扯住沈摇筝的胳膊:“为什么要两间,你是不是想趁机回去绑我皇——唔——”
不等这熊孩子说完,沈摇筝立刻伸手捂住他的嘴,生怕他说出点什么有的没的,惹别人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