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经历过这一段的潇洒,已经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并不一定要长得很高才会受人尊重,最重要的是要有钱。
他虽然个子不高,但他却自认是个聪明人,于是他开始追逐金钱,但他绝不冒失。他每次行动,都会做一番详细的调查,制定周密的方案,每次都挑选那些有钱,家庭关系又不复杂的对象下手,先附身在家庭成员中不容易控制的人身上,让他们“意外”死亡。
不得不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把对方溺死,因为这种方式对于他来说,最简单,最方便。
因为在他附身在对方身上的时候,他是会和对方一通体验到所有的感知的,包括疼痛。而淹死对方,就比较简单了,只用往水里一跳,他脱身出来后,对方的意识短时间内是无法清醒过来的……
只用一个接一个的将其家人淹死,只剩下最后一个的时候,通过城市里那些见不得光的渠道,将其家产转移,最后再灭掉最后一个活口……
凭借着谨慎,这几年他没少赚,从来没出过问题。
但这次,却莫名其妙的出事儿了。
就因为那个瘸腿的小子!
弄死陈大立后,他一直在盯着警方的调查,他要确保自己的行动是安全的,虽然他的作案方法从来没有被警方察觉过,一般都是以意外身亡论处的,但这次那个小警察竟然怀疑这是谋杀,所以他不得不谨慎。
然后他就注意到了李易——那个小警察似乎怀疑他!
再接着他发现李易竟然也在调查案子,再一打听,就从圈子里听闻了李易会看面相的传闻,据说一句话赚了一辆宝马!
多好的一个替罪羊啊!
于是,他就在李易探望袁小兰的时候,把袁小兰弄死了。
可他没想到袁小兰家里竟然装的有监控!
不过很快他发现了一个机会——这家伙竟然带着那个小警察去找驼背佬询问情况去了!
他是和驼背佬打过交道的,前两次作案,他都是找驼背佬打探的消息。这次本来也想着找他的,可他却接了个什么盯梢律师的活儿,没空,不得已他才亲自调查的。
毕竟,你要附身在别人身上,伪装成对方好几天,才能把资产转移走,你不了解一下他的交际圈子,不认识一下亲朋好友,怎么去伪装人家?
也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把对李易的调查忽略了,不然早知道这家伙有点怪异,他都不会轻易出手的。
驼背佬可是知道自己的存在的,虽然他没见过自己本人,但这也是风险。
于是,他决定干脆直接弄死驼背佬,到时候他们还能脱得了干系?就算弄不死他们,这次也足够让他们被缠住手脚,自己就有大把的时间完成这档子活儿了。
可审讯室内没有水,他最擅长的淹死人的方案用不了,撞头,真痛,愣是没撞死……
唉,为什么要怕痛啊,要是直接用尽全力把驼背佬撞死了,也不至于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了啊……
这单生意是做不成了,并且自己得尽快离开这个城市,那两处没出手的房产就不要了,大不了换个城市,再做两单,什么都又赚回来了……
侏儒说话间已经跑出了酒店,绕到酒店侧边一条小巷,巷子里停着他那辆老年代步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