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犹可讨价还(1 / 2)

一路上两人看似言谈甚欢,实际说的都是些最客套的内容,谁也不会当真。

到得了善光院,稍微在门口等了一等,待院主证弘进去将留下的僧众,全都叫出来拜见,两人把马匹留在院外,迈步进院。

高师盛昨日来过一回,却没留意细看,现在观察却是按照伽蓝堂的规格大小、房舍布局建造,占地极广。客堂、禅房、斋堂、寝堂、浴堂、寮房、西净(卫生间)、放生池等附属设施,分布在中轴线两侧,东西对称。

寝堂等生活设施按内东外西的原则安排,修行僧众的禅房寝堂在内东处,供居士香客借宿客堂寮房在外西处,除此之外浴室、僧堂、西净这三默堂也是设在西面,正中央是供奉着亲鸾祖师本尊,设慧菩萨金身的伽蓝香堂。

经过上川家、真言宗、净土真宗三家多年修缮扩建,此时善光院的规模虽比不过名僧大德修持的丛林宝刹,但也称得上是祗园精舍,无怪乎梅川院的僧人会念念不忘。

如果说高师盛仅仅是单纯惊叹,山野之间竟有如此清幽禅院的话,那松上刑录对善光院的规模就是格外满意,寺大才会钱多,钱多油水才足。

并非是松上刑录本人贪财,想要暗中贪污,实是朝比奈元长在郡中以本部二百奉公郎党为基础,征召西远江国徒士八百,重新扩编一备旗本,耗资甚巨。

加之朝比奈元长本人深诩孙吴之术,讲究明严令,赏罚信。练兵时进有重赏,退有重刑,行之以信,示下於恩。

这些练兵诀窍,总结起来就是一个钱字,没有钱财支撑,纵是淮阴在世,也要望止兴叹。

虽以入秋,但离征收年贡还尚早,骏府又裁撤各类关卡,地方各郡少有进项,府库早就空空如匮,昨日高师盛派人送去的价值百贯的金判,虽然不算多,但也是稍解燃眉之急。

朝比奈元长在两位亲信面前夸赞高师盛,并未全是客套,而是真的觉得自己这个甥侄在捏造罪名,勒索钱财上颇有门道,是那种敢於搏击豪强,不畏权贵的酷吏一流。

若换了旁人大概,最多也只能被动地请求郡里派人审断,敢像高师盛这样一个小小的村惣庄头,就给两家大寺的僧院定罪,而且还是重罪,可以说没有几个人。

这个评价着实不低,有能力,有胆略的人,才能被称之为酷吏,也才敢当酷吏。

对於武家子弟来说,宁求残酷恶名,不可有软弱之评。

只不过酷吏一词,於名声不算好听,所以松上信宗并没有对高师盛提及。

动手查抄,不需要刑录亲自动手,松上信宗由着高师盛与证弘院主作陪,查阅寺院的账簿名册,对应郡中书役和小侍送来的查抄清单,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松上刑录公私分明,闲谈时谈笑风生,说道关系郡守嘱咐的正事,丝毫不给任何情面,粗粗翻看过后,啪的一声将账册合拢,正色对证弘院主说道:“据我所知,贵院僧众来我远江已经有近五年,为何账簿不全,不知其他名册都在何处?又为何院中所剩的钱财会如此之少?”

账目上明明还有数百贯铜钱的结余,但查抄清单上显示仅搜到一半,差距之大,让松上信宗很是不满,

自院门入内,一路行来,他说话不多,但看的却很仔细,院内建筑气派堂皇,显然很是富庶,僧人身上的皂衣虽然略旧,却无补丁,脚下穿着芒鞋,但内里的缁衬却是很新,有几个富态的大和尚,手里拈着的佛珠也是上品,这种做派,怎么可能会没有钱。

证弘院主面色不改,陪笑着应承道:“院中寺产,亦有公私之分,塑造铜像金身、整修僧院、僧众日常开销,接济穷苦信众都是花费不少,昨日又刚缴纳了百贯罚铜,公产实在所剩不多。”

僧人群体财产主要来自外界赠与,化缘而得,自身经营三个方面,而财产流向主要是僧人用于自给自足,寺院建设发展耗资,佛事活动消耗。

有公产必然就会私产,为了避免内部出现财物纠纷,寺院对於名下田业钱财也是要将公有的和私人的,进行区分开来。

如寺庙本身的宅院、佛堂、佛像这些大宗产业,以及信众捐奉的土地,都被视作寺院中全部僧人共有之物,除非信徒说指定献给某位高僧大德,一般信众都直接是捐给寺院,献给个人这种情况极少出现。

私产涵盖就非常广了,僧人自己的个人用品、衣物法器、举办法事得到的礼金、个人每月从寺院领的香油钱,都属于私人所有。

如果僧人故去,如无明确遗嘱,弟子可以得到一部分遗产,剩下的则会在寺院中公卖,由其於僧人竞价购买,所得钱财一部分送去世俗亲人当做哀礼,剩下的则都并入佛库来用作日常开销。

虽然时下,寺家多实行子孙相传家业,但这种内部公私产划分,一直都是严格实行,即便是大寺主持能传给“犹子”的,也只有自己个人的财产和僧院里的职位,除非是如石山本愿寺一般将坊官、僧令全部收为家臣,彻底战国大名化。

高师盛本来还有些忐忑不安,毕竟私自泄露郡中消息也是大罪,拿起一本账簿装作观看的模样,听到证弘院主的话,不由咂舌,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这证弘和尚说起话来当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这么说来,贵院僧人过得当真是素苦。”

证弘院主说道:“谁说不是呢?我净土真宗一向讲究清修苦行,不重俗物,对於百姓的供奉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禅师果然是三河国大丛林出来的有道高僧,如果贵宗每个人都像禅师这般,我想朝廷与幕府不知会有多么欢喜,话说回来,既然不看重俗物,不妨将私财充公,抵消账目上的空耗。”

“是啊!出家人本就该置身方外,奈何成佛之前仍要被俗事牵扯,我自己从本心来说,将私产变卖抵消亏缺,乃是情理之事,但虽为一任院主,却也不能逼迫僧众缴纳财物,毕竟这都是要交予庄所差役们的!”

“这话何意?为何僧人要无故将钱财交给庄所?”松上刑录转头问道:“高庄头,莫非你想善光院的僧众勒索贿赂吗?”

类似这种案件,上到奉行,下至差役,借着细故向苦主与被告索取贿赂,属於很平常的事情。

高师盛听着二人你来我往,觉得很是好笑,强忍住笑,正色答道:“下吏岂敢,证弘院主所说的大概是僧兵们的赎身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