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眉飞色舞的女儿,王苏反而忧心起来,如果那男人能给女儿带来幸福,她都不会说什么,怕就怕又一个孙志浩。
她有一个可怕的预感,女儿这次是彻底陷进去了,她只希望那个男人千万不要是孙志浩那样的人。
林逸的大火,也会影响到新剧的热度,对于此刻的王越新来说,算得上忧喜参半。虽然林逸与《凤凰》的两位投资商都闹崩了,但并没有动摇林逸在《凤凰》剧组的地位。
尽管外界都在猜测,林逸与雪花闹成这样,会不会影响凤凰的拍摄工作。
就是王越新也在担忧来着。
尽管双方签了合同,尽管凤凰即将杀青,可万一林逸年轻气盛,一怒之下,罢演怎么办?
林逸真要是罢演,以他背后的能量,他也不敢与人家打官司呀。
所以当林逸提着行李出现在剧组时,王越新是真的松了口气的。天一香饭店事件,他多少已窥视出林逸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绝不只是无亲无故的孤儿那么简单。
大老板们应该也窥知到林逸的实力和人脉,所以也不敢再轻举妄动吧。
剧组的其他演员,也纷纷与林逸打招呼。
从林逸与王蔷发生冲突,再到舆论发酵,雪花影业遭受雪崩式的打压,林逸却半点都未受影响,人气反而居高不下,便能看出林逸背后的能量究竟有多大。
至少人家在自媒体、各大社交平台,甚至权威官方平台,都有着不俗的能量。这样的人,你与他为敌,简直就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女演员林果果一见林逸就一脸自责,「都要怪我,当初要不是我非要拉着你去天一香吃饭,也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了。」
看着一脸憔悴的林果果,林逸:
「林姐,话也不能这么说啊。你又没有预知的能力,再怪也怪不到你身上。」
林果果勉强一笑,确实怪不到她身上。
可王蔷说得对,要不是她把林逸叫来,梁钰就不会不顾养伤的身子非得来天一香饭店了。她要是不来,就不会被厉鬼附身,然后就不会有后续那么多事发生。
王越新道:「确实不能怪林果果,相反,咱们反而还得感谢她。那位罗道长不是说了嘛,要不是有林逸在,咱们整个包间的人,估计都要被厉鬼给害了。」
一些还在幸灾乐祸林果果被王蔷迁怒的演员悚然一惊,想像着当时的情形,便道:「王导说得对,咱们还真要感激果果。」
林果果感激地对王越新道:「感激我做什么?大家应该感激林逸才是。要不是林逸出手,还不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后果呢。」
王越新问林逸:「厉鬼那么厉害,罗道长都拿对方没办法,你到底用了什么办法?」
这样的问题,不知多少人问过林逸了。
林逸一本正经地道:「再一次更正,那人不是厉鬼,不过是发病了。」
众人很是无语,林逸一身正气,始终坚信科学。也不能说不对,与这样的人辩解是件毫无意义的事,就好比他们坚信那是厉鬼是一样的。
因为《凤凰》是雪花影视投资的电视剧,林逸这个主演却与投资商闹崩,众人都不好提起这件事,就只能猛问林逸女朋友一事。
林逸笑道:「时机还未成熟,等见过女朋友的家人,再给大家公布。」
王越新乍舌:「动作这么快?」
林逸笑道:「没办法,奔着结婚去的,自然要先见家长的嘛。」
大概是林逸的新闻热度实在太高,平时只有三两个娱记来剧组挖掘新闻,等林逸一来,居然来了几十个,一瞧到林逸就一窝蜂地挤到林逸面前说要采访他。
林逸也被这些人的动作给搞懵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赶紧道:「首先,感谢大家对我保持这么大的兴趣,这也是我的荣幸。其次,我要对诸位郑重交代一下,我不会接受任何私底下的采访。所以,很抱歉了,让大家白跑一趟。最后,我还要郑重拜托大家,虽然我是艺人,但我还是有隐私权的。在我未挂牌营业前,请不要对我的私生活进行过多的干扰,谢谢大家的配合。」
林逸这番话说得不卑不亢,娱记们虽然不满,却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他们本来就不是正经娱记,只能被称为狗仔队。但个别狗仔却不满林逸的态度,阴阳怪气地说道:「看来林先生还不了解艺人这个行业。既然做了艺人,就要做好没有隐私权的准备。因为公众是有知情权的。」
林逸盯着这名娱记,下颌一收,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目光锐利地盯着他:「请问您是哪个平台的娱乐?叫什么名字?」
该记者被林逸盯得心头发怵,但这么多人盯着,也不好露怯,挺直胸膛:「爆米花娱乐,我叫陈晓华,怎么着,你还想投诉我?」
林逸语气轻淡:「虽然我大学主修的是文学,但我在法津方面还是比较精通的。需要我给你科谱一下何谓隐私权吗?」
陈晓华:「……」
林逸盯着他,也瞟了诸人一眼,一字一句地道:「请您听好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林逸的声音不紧不慢,但声音清亮,吐字清晰,每个字眼组合在一起,仿佛有无穷的魔力,让人不敢造次,仿佛他们身在神圣庄严的法院,正在听法官庄严肃立的宣读的那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王越新,林果果等
演员也情不自禁地围了过来。
「现在,请问您,为什么艺人就不能拥有隐私权?是哪条法律规定的?麻烦您回答一下。」林逸盯着陈晓华,语气冰冷。
陈晓华张口结舌,艺人有没有隐私权,不是艺人说了算,是公众说了算。
「至于你所说的,公众有知情权……」林逸就笑了起来,一脸的不怀好意,「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知情权,但仅限于公共事件。明白吗?」
「一看你就是个法盲,连公众知情权都不知道。现在我来告诉你,公众的知情权有三,一是知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国家事务、政府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活动,了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权利。2、社会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其所感兴趣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了解社会发展变化的权利。如公众对社会新闻、股市行情、商品质量的知情权。3、个人信息。记住了吗?」
「公众知情权只包括以上三种。而艺人的隐私权,在艺人自己本人不愿公布的情况下,你这样打着「公众有知情权」的借口来逼我就范,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没有经得我的同意下,就把我个人隐私公布到网上,并散播,便是触犯了我的隐私权。我完全是可以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