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第13章

江陵县城是有宵禁的,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

换算成前世的时间,一更三点大约相当于是晚上的八点钟,五更三点则大约相当于是早上的六点钟。

如果违反了宵禁,被称为“犯夜”,这是很严重的罪行,轻则拘禁,重则就地正法。

林旭担心今晚不回去的话,若兰在家里会担心,便在傍晚时分,出了城。

今天早上,他们拉着一头黑熊和数只野兔进城,傍晚拉了一车日用品和布匹回去,也算是满载而归了。

只不过,卖黑熊和野兔的钱,也被林旭花掉了七七八八。

这种花钱如流水的魄力,张烈看在眼里,佩服在心里!

暮春的傍晚,天色黑的很快,再加上山路难走,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到辰时中期了。

若兰早就不知道跑到门口张望过多少回了,终于看到了林旭,心情激动之下,也顾不得矜持,直接跑着迎了上去!

“官人,你们可算回来了!”

“不好意思,让你等的着急了。”

林旭笑了笑,从怀里拿出来一支凤尾簪子,插在了她的头发上。

“这是什么呀?”

若兰摸了摸簪子,好奇的问道。

“这叫簪子!纯银做的,上面还镶嵌了宝石,妹夫专门买了送给你的!”

不等林旭开口呢,张烈就主动介绍上了,还问了一句:“你知道这个簪子多少钱吗?”

“多少?”

“一贯钱!”

“一贯钱?!”

若兰惊呆了,这一支簪子,就足够买几百斤粗粮了!

“不行!不行!官人,这支簪子太贵重了,你把它退了吧!”

若兰一边说着,一边要把簪子拔下来。

林旭抓住了她的手,还摸了摸她的头,微笑道:“你嫁给我一年多了,这还是我第一次送给你礼物,你可不能拒绝啊!”

张烈也帮腔道:“就是啊,若兰,这可是妹夫的一番心意,你要是不收,多不给妹夫面子啊!除了这支簪子,妹夫还给你买了好几种布料,说是要给你做衣服呢!”

若兰是个温顺的女子,听到他们这么说,便不再坚持了,脸上却飞起了两朵幸福的红晕。

“看看我们还买了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