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觐见(1 / 2)

罗杰仔细地看信。

他发现信上的字迹娟秀连贯,很多单词都是一气呵成的连笔,整封信没有一点污痕。

他想,这时代常用的羽毛笔,要做到这种程度的书写,并不容易。

显然这信,是一个有着丰富书写经验的高手所写。

罗杰凑近羊皮纸,他没闻到皮制品常有的骚味,倒是有一股郁金香的花香。

他不敢多闻,怕有毒。

他想,这信到底啥意思?

从字面看,这是一封警告信,劝小博希蒙德不要去觐见。

可若真的不去,那就意味着不给副皇帝面子,等同于翻脸。

那就不要再考虑什么封授状了。

可如果真的像信上所言,这是一个陷阱。

那觐见就等于送命,哪里有封授状好拿。

但罗杰不是个没有判断力的人,他开始分析。

副皇帝有陷害小博希蒙德的理由吗?

罗杰觉得,唯一的理由,就是小博希蒙德是诺曼人,是博希蒙德的儿子。

就像萨洛尼卡人痛恨诺曼人一样,曾经吃过博希蒙德很多苦头的东罗马人,确实有报仇的。

但罗杰知道,博希蒙德和皇帝阿莱克修斯签订过“代沃尔条约”。

这份协议对博希蒙德是屈辱性的,几乎意味着他的投降。

副皇帝约翰的年龄,肯定是知道这个事件的。

他有必要违背他病重的父亲,去杀害一个“降将”的儿子吗?

罗杰对约翰“从不处死或致残任何人”的“仁慈”名声,并不完全相信。

但他觉得,在有皇位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在老皇帝病重的时候,违背老皇帝签署的协议。

这怎么看,都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这简直就等于说“前任做的都是错的。”

这和跟老皇帝直接翻脸,也没多大区别了。

但是约翰又没兵权,他造不起反。

那不就等于自动放弃皇位继承权了嘛。

老皇帝怎么可能,把皇位传给一个,不认可他所作所为的继承者。

罗杰心里一块石头落下。

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他不认为约翰会害他们。

罗杰看着手里的信纸。

他想,那这封信,就很有趣了。

他看这字体里满满的贵族味,他想到约翰和贵族的不和睦。

他想,这是离间计啊。

若小博希蒙德真的不去觐见,想必副皇帝约翰会很丢脸吧。

到时候贵族们,在嘲讽和奚落约翰的时候,就可以多一个话头了。

罗杰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

他手一抖,直接把信纸扔进了垃圾桶。

但随后他又把信纸拣了回来,放在了书桌上。

三天之后,罗杰带着小博希蒙德,在绯衣官员的带领下,前往大皇宫。

他带上了亨克、里纳尔迪以及绯衣官员允许的最大数量的护卫。

所有人都穿着华丽精美的服饰,但服饰里面,则是长袖锁子甲。

腰上的佩剑,若是光看剑鞘,应该是华而不实的仪式用剑。

但其实里面插的,都是他们惯用的,锋利的诺曼剑。

罗杰并不是完全没把那封警告信放在心上。

他不会因为害怕而不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