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王栋一直在帮助她学习,逗她开心。王栋没有小说中的余淮那么优秀帅气,但这并不妨碍董胜男对王栋的感动,当时可能两人都有些懵懂吧,也可能只是单纯的同学友谊,他们都没有向对方表达自己的心声。
小说看完了,更新肯定要等到明天,董胜男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脑中的记忆挥洒不去,心里总觉得憋着一口气,那是遗憾。她想说点什么,想分享她的高中时代。
拿出手机,点开《最好的我们》小说书评区,她要写评价。可当打开小说书评讨论组的时候,赫然发现已经有几千条评论了,董胜男看了几条热度高的,几乎都是每个人的回忆。
茶余饭后看了那么多本青春小说,从来没有像这本小说带给我的触动那么大,特别喜欢那句
“虽然我从来不曾亲身体会过,但是也知道,有时候课间操和升旗仪式是很多人最为期待的。茫茫人海,他们总是能寻寻觅觅地将目光定位到某个人身上,将冗长无趣的仪式变成一场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独家记忆”
我高中的时候最期盼的就是升旗仪式,因为我可以看到我的男神,他就像小说中写的盛淮南一样,那么的优秀,那么的亮人那时候我就那么呆呆的看着,傻笑着
独立的小女孩我特别能理解耿耿,高中的时候我父母也离婚了,我当时特别不能理解他们,总觉得他们抛弃我了,那是我最黑暗的时光,真的是最容易令人感到温暖和惊喜的是陌生人,因为你对他没有期望。最容易令人感到心寒和悲哀的是亲人,因为你爱他们。”
我是一只大傻叉我要对我的同桌说声对不起,我曾经答应她考同一所大学,可是后来我食言了。我记得她比耿耿还要可爱。
这句评论下是统一的,呸,谁能有耿耿可爱,你还真是人如其名!
小小大头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有在校园的时候答应那个女孩,记忆里中的她是一个明媚的少女,当时大家调笑哄闹,我死要面子否认贬低她,没有勇敢承认其实我很喜欢她,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讨厌作者,让我想起那个伤心的往事
慕名拜利书中多次写到这时候的我们是最好的年华,我觉得作者大大说的很对,那时候的我们喜欢一个人真的是简单简单——很纯粹,当时谁会在乎我们喜欢的人是不是名门之后,是不是学霸,是有钱还是贫困,哪像现在唉,好想回到那个时候啊!谢谢作者大大带我回忆。
勤劳的小蜜蜂怎么感觉大家都这么伤感啊,我觉得小说写的很励志啊,你看看耿耿就是一普通女孩,学习成绩还不好,但就是不服输,有着一股韧劲,我觉得这很像我,就是要不认命,要努力奋斗。
辣根小蜜蜂说的对,我也觉得这本书还挺励志的,耿耿多么努力,不仅仅是为了余淮,也是为了父母,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书评开始一边倒,大家开始发掘小说中励志的部分。可没过多久又被一句书评带回伤感回忆。
“你中学时候喜欢着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看到这句,董胜男再也控制不住,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她开始书写自己的故事。
耿耿余淮的故事在这个世界开始了,最好的我们将怀旧写到了极点,将记忆也写到了极致。一万个人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看耿耿余淮的故事都会有不同的回忆,但无论是现在正在上学的学生,还是过了这个年纪的人,都会认同的一点是,这的确是一本好的青春小说,或者说是一本真正的青春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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