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二章 【法律存在的意义】(求订阅)(1 / 2)

网上其实之前就关于林书在微博上发的那件二十一年前抢孩子事件十分关注,但是网友们纷纷转发微博,希望能够帮那个可怜的聋哑女人找到被抢走的孩子,希望那个抢孩子的男人能够被抓起来,接受法律的审判。

但是网友们同样也十分清楚,这件事并没有那么容易,甚至可以说是希望渺茫。

不过就在网友们觉得希望渺茫的时候,网上已经有新闻报道出来,德城二十一年前抢孩子的犯案者已经被抓起来,而且那个孩子也被找到了,当年那个孩子就是被犯案者当做自己的孩子养大了。

这一下瞬间就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真的假的啊?居然真的找到了当年那个抢孩子的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真的太难了。真的就是奇迹啊,这二十一年前的人都能够被找到了,真的太厉害了!”

“那个男的就应该要坐牢,哪怕是他把那个孩子养大了,但是这根本就改变不了他当年犯下得罪,他让一个本就是社会上的弱势聋哑妇女失去自己的孩子,痛苦了二十一年,这样的罪真的就应该要重判!”

“这个案子只怕很难吧,如果真的过了追诉期,那么就很难再追究男人的刑事犯罪,只能在起诉民事赔偿,而且他这也不是拐卖儿童,应该算是拐骗儿童吧,不过他这个拐骗又有些不一样,他是直接抢孩子,而且还故意伤害了那个女人。”

“这件案子很棘手了,那个男人居然把那个孩子养大了,这一边是养恩,一边是生恩,那个孩子很难抉择啊。”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都绝对不能就这么不追究,我们都有自己的孩子,我们也都类比自己,害怕自己的心头肉某天真的遇到人贩子,人贩子一天不死光,我们的孩子每天都会有被人抢走的危险!那个男人即便不是人贩子,但是他犯下的罪和人贩子一样,他只是把孩子抢回来卖给了自己,那个孩子在他眼里也只是一个物品。”

“我已经听内部人说了,现在公安机关只是传唤了嫌疑人,嫌疑人被传唤留置在公安机关的时限最长不超过小时,因为这件案子特殊,而且年代久远,这边内部也在讨论,如果说之前是因为还没有找到人,根本就无法立案,也没有嫌疑人,但是现在孩子和犯案者都已经找到了,那么就不可能再说没有证据,因为那个孩子就是证据。”

“很同情那个孩子,知道这件事的真相一定很痛苦,最可恶的就是他养父,如果不是他当年犯下这样的罪,那么现在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痛苦。”

“反正我是绝对希望重判那个男人,绝对不能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那位聋哑女人二十一年的痛苦绝对不能就这么平白地承受。”

“抢孩子,就应该去死!别扯什么好不容易把孩子养大这些鬼话,谁要是说可以放那个男人一马,祝愿你的孩子也被人抢走。”

……

不少本地的新闻媒体自然也都报道了这件事,尤其是钟雨作为记者早在第一时间就报道了,而且也在新闻报道里面说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二十一年前那位聋哑女人是怎么被抢走孩子,又是被送到医院治疗,后面又去了警察局这前前后后的故事真的就让网友读者十分伤心。

至于怎么找到那个孩子和孩子的养父,还是没有详细报道,其实这也是很多人都无法了解的,只能说是命运的安排,因为有些事情似乎就是这么巧。

钟雨一开始也很意外,为什么林书找林画过来帮忙,正好林画就是那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