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都有。”爱娣已经喝多了,尽管擦着粉,脸脖子都变红了。罗宇霜让她少喝点,她说不喝醉对不起今晚的时间也对不起这酒。
果然舞台上有歌手上来,一个染着黄发,穿着牛仔裤白体恤的男孩拿着把吉他出现。
他清了清嗓说:“《雪中红衣》送给大家。”
底下响起了稀稀拉拉的鼓掌声,罗宇霜还是捧场的拍了拍手。
“你先听着,我出去打个电话。”爱娣拿着手机起身出去。
男孩开始弹起吉他,唱道:“普通的夜,寒冷的夜,冰天动地里的花,她穿着红衣,没钱买新衣……”
罗宇霜听的心咚咚跳着,马上打开手机搜索《雪中红衣》,她的手开始颤抖,即期待又害怕着什么,当看到《雪中红衣》原唱“风月”两个字,她再也坐不住,从椅子上起来,冲出酒吧。
是李月风,没错,是他,是他写的歌,罗宇霜紧紧攥着手机,慌慌张张的去附近广场边的长椅上坐下。
李月风成为了歌手“风月”,这个名字还是她建议的,她查了他的资料,原来去年年底他就凭借一首《太阳树》大火,她激动的身体颤抖,风月哥并没忘记她,听着他的歌,才知道自己在他心里原来这么重要,她眼泪忍不住从眼眶里溢出来,一个女孩见状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问:“你没事吧?”
她说不出话,只是摇着头,女孩哪懂自己是在喜极而泣。
“谢谢,我没事。”
她平复了下心情,然后从包里翻出耳机,开始听李月风的所有歌,并搜索他的照片,他变得更加结实,也变帅了,依然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可歌还是那么温暖,她努力调整呼吸,擦掉眼泪回去找爱娣,结果没找到,给她打电话,也没接,过了半小时才收到她微信,原来她没找到自己,先一步走了。
罗宇霜无法抑制的亢奋,她的风月哥找到了,还成了明星,那个在地下通道愤世嫉俗的流浪歌手终于成功了,那个和她一起相依为命过的男孩竟然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太美妙了,她麻木的神经变得敏锐起来,她笑,她流泪,她激动,特别是听着《太阳树》和《雪中红衣》这两首歌,眼里的泪就没干过。
第二天,她画了精致的妆,穿着好看的衣服,在热浪涛涛的空气里竟如只蝴蝶,一进公司就大声的向同事们问早安。
爱娣正好拿着两份肠粉进来,给了她一份说道:“今天怎么这么开心?”然后不怀好意的笑了,“难道昨天和人喜度良宵了?”
“说什么呢!”
“那咋这么高兴?”
“没事就不许开心!“罗宇霜收敛了下情绪,吃起肠粉。然后责怪她昨晚不辞而别。
“不辞而别的是你吧,我把酒吧翻遍了都没找到你,只能先走了。“
“你就不怕我被人掳了?“
爱娣从头打量了下她,“谁能掳的动你,你不掳别人就算好了。”
没有人知道罗宇霜此刻的心情,她也不会和人说,她把手机壁纸和电脑桌面都换成了李月风的照片,一上午盯着照片傻笑,爱娣手在她面前晃了晃,“犯花痴啊?”
“你懂什么。”
“这不是风月吗?我听过他的歌,叫什么来着,噢……《太阳树》。”
罗宇霜眼里闪出两道光,问:“你知道什么是太阳树吗?”
爱娣看着中邪似的她,忍俊不禁道:“我哪知道,想不到你还追星。”
罗宇霜很得意,好想大声的说:“这歌可和我有密切的关系,是我在李月风的小屋画的太阳树,专辑封面的图片就是我的壁画照片。”她还想告诉她,自己就是《雪中红衣》的原型,但她咬了咬嘴唇,只是说:“反正我了解风月”
爱娣摇摇头,大概觉得她走火入魔了。
午休时,罗宇霜一边吃着外卖麻辣烫,一边看着风月的采访,听到他这么多年所受的苦难,眼泪哗啦啦的流出来。
同事们啧啧议论觉得她不可理喻,他们哪知道,自己不是追星,这颗星星曾经靠近过她,在她人生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
下午下班,罗宇霜竟然看到爱娣上了一辆奔驰,开车的男人正是昨晚酒吧那个肥头大耳身材矮小的男人,她不会?她……
她只能轻叹一声,有什么好不理解的,只是看着貌美如花的爱娣这么作贱自己,有点不忍,她散步在回家的路上,脑袋想的依然是李月风,抬头望天竟然看到了银盘似的圆月,拿起手机随手一拍,发了条微信,“月下微风”,定位在深圳。
回到家她仔细想着李月风的手机号,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串可以和他重新链接的数字故意和她玩着捉迷藏,就算想起来,能保证李月风这几年都没换号吗?就算没换,那她要说什么,这么多年都没联系过他,知道他红了,却突然主动联系,算什么?势利眼吗?李月风最讨厌势力的人。
想起曾将在bj的那段日子,仿佛开始闪起光,那么冷那么苦的日子,竟然成为令她最难忘怀的。
风月哥,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