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百里香看向孙大乔,此时的孙大乔虽说至少年纪四十有五,可到底以前是个读书人,还是对自己的仪容仪表有追求的。
今日出门赴宴,穿着一身月白绸衫,上身还着了宝蓝团花马褂,身后辫子梳得齐整油亮,绑着时兴的蝎尾钩儿,那消瘦菱脸戴起洋人的圆墨镜,把玩着手上的翡翠玉扳指。
这身行头儿,看着不显富贵,反而衬得他清贵风流,与旁边油光满月的达官贵人相比,更是鹤立鸡群,叫人印象深刻。
要说,如果没有这些脑满肠肥的畜生做对比,百里香还真不一定看得上眼,可境遇如此凑巧,反倒叫百里香记挂上了他。
“这位贵客,看着不像是熟人,这么高兴的场合,还戴着墨镜做啥?”
百里香想看看,这孙大乔到底是个什么人。
孙大乔知道当红魁首是想看仔细了他,故意卸下墨镜抬起脸,此举不但叫百里香看清了他,也让他瞅见了眼前的美艳妙人。
随着墨镜摘下,他的左眼戴着白缎眼罩,剩余五官倒是清瘦端正,看着就是个中年书生。
这一刻,二人四目相对,孙大乔瞳仁经历短暂空白,嗡得一声炸响火树银花,他耳畔不自觉想起小时候看的江南戏曲
敲邦打鼓,丝竹幽鸣,月洞花窗,风光旖旎。
那张生拾阶白桥,看至莺莺,白衣红衬,粉面含春,而莺莺以目凝看,见张生俊丽倜傥,迥然不凡,四目环观,两两属意,虽相逢一揖,而意气觉已千秋矣。
此刻,孙大乔就如同张生,而百里香恰如崔莺莺,二人虽仍属初见,却已是眉目传情。
这惊鸿轻瞥,犹如洞穿岁月、一眼万年。
百乐厅经理都是情场老手儿,岂不知二人是何心思,单等宴席散尽,以求教风水为理由,把孙大乔留下。
百里香,早已在楼上包厢里等候,见他进门免不得要客套一番,多谢他仗义执言、叫她少喝了许多酒。
先别管席面儿上说得了多少场面话,二人都知道互相看上了眼,孙大乔见百里香谈吐不凡不是那寻常的庸脂俗粉,也动了要交红颜知己的心思,从此以后,成为百乐厅的常客。
人啊,相处中才见真情,百里香与孙大乔早已视同对方为知己,不过两年就互相倾心。
孙大乔也是大气,没有像那些达官贵人一样包外室,而是豪掷数万大洋,把百里香的身价都买断了,那时已经接近民国,世道不再有什么良贱不婚的规矩,索性领了婚书,结为夫妇。
婚后不过数月,百里香就怀妊在身,第二年诞下一名女婴,取名为孙花铃。
孙大乔老来得女,就跟老蚌生珠似的,宝贝地不得了,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飞了,连保姆都不让碰,亲自料理伺候这娘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