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没有。
钱倒是非常多。
但是回门的时候,他总不能让人拉几十车钱去吧。
到时候阔气是阔气了,不过事后整个长安恐怕都会议论他这个‘傻子’了。
“夫君,我陪嫁的东西里面,有几件珍宝,到时候送过去就可以了。”李丽质说道。
林家的底子她知道,之前只是商贾之家,自然没什么宝贝。
林轩摇了摇头,说道“不行,哪有拿陪嫁的东西当礼物归宁的。”
倒不是林轩有什么大男子主意,古代男子用女子嫁妆是非常丢人的事情,但是林轩又不是古代的人,他并不在乎那些。
别人可能不清楚那些东西是李丽质陪嫁的东西,但是帮李丽质置办嫁妆的长孙皇后能不清楚?
或许长孙皇后不清楚所有东西,但是那些珍贵的她肯定知道。
到时候长孙皇后怎么看他?
好家伙,我把女儿嫁给你,你用她嫁妆就算了,还拿那些嫁妆做回门礼?
长孙皇后脾气再好,到时候恐怕都不会放过他。
“那怎么办?要不派人到长安看看能不能买到什么比较珍贵的东西?”李丽质说道。
林轩沉吟了一会,摇了摇头说道“这么短的时间,想买到什么好东西不太现实。”
李世民喜欢王羲之的字,长孙皇后喜好丹青,李丽质受他们的影响,不仅写的一手好字,画艺也非常高。
王羲之的字流传下来的不多,虽然唐朝肯定不算少,但是都在世家大族手里。
别说他和世家关系不好,就算关系好,想买也非常难。
对于世家来说,那些字画都是祖宗留下来的,不到逼不得已,是不可能卖的。
李世民找了《兰亭集序》多年,连一电风声都没有,就可见一斑。
林轩一手瘦金体写的出神入化,但是他总不能自己写一些字送过去吧。
“有了。”林轩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送礼方法。
李丽质问道“夫君想到送什么了?”
“嗯。”
林轩点了点头,笑道“库房里有一千多斤的黄金,我让人熔掉,铸成十二头金猪,到时候我们就送这些金猪。”
要是在后世这样做,虽然壕,却非常土,肯定会被称为暴发户。
但是现在是唐朝,黄金并不作为货币流通。
大多都被世家勋贵给收藏了。
黄金并不算珍贵,但是林轩送的多啊。
一两黄金差不多值十贯铜钱,一斤就是一百六十贯。(古代一斤十六两)
一千多斤黄金,价值二三十万贯。
这里说的贯,指的是满贯。
唐朝官方规定,一贯钱是一千文,但是民间都是八百文穿一贯,这已经是所有人都默认的事了。
就连朝廷的钱也是按照八百文为一贯。
这样算,一千多斤黄金价值三四十万贯了。
长孙无忌合程咬金底蕴再厚,也不可能给李世民送价值几十万贯的东西。
谁能比他阔气?
林轩越想越觉得这个办法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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