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界,屠杀小镇。
这是一处流放之地,当然,比起那传说中的南境长城,这个满是恶棍与罪犯的肮脏之地看起来却更像是一座天堂,最起码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拥有着“自由”。
t—roy’s,这是屠杀小镇上唯一一座敢通宵营业的酒吧,每天都有许多过来买醉的酒鬼在这里吹牛打屁,或者因为付不起账单被酒吧的老板揍一顿撵出去。
喧闹的酒吧之中,一道穿着皮夹克的魁梧身影推开门缓缓走了进来。
“……所以当时在战争特区和超越圣域之间的边界处就有一对令人讨厌的雷神一直在烦我。”
手中挥舞着酒瓶,麦克斯狄龙横刀阔斧地踩在了酒桌之上,脖子与面色因为酒精的缘故而变得异常红润。
“那几个雷神都是用鼻孔看人的,他们居高临下不可一世地告诉我什么:没有许可不得越界,否则就要将我送到至高法庭里去之类听不懂的话,说的好像他们敢碰我电光人一样!”
周围的酒鬼们爆发出一阵哄笑,没有什么比得上能够让高高在上的雷神走狗们吃瘪更让这些混球感到兴奋的了。
雷神军团在这些恶棍的眼中就相当于“二鬼子”,这些家伙的日常工作就是巡视整个斗界,但在斗界居民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雷神军团的成员是不允许随意动手的,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所以有些人很会把握这种“度”,并乐于在死亡的边缘疯狂试探。
酒精上头的麦克斯狄龙喝掉了最后的半瓶伏特加,他高举着手中空空的酒瓶,继续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英雄经历”。
“对了,我好像还提到了我唯一会遵守的法律就是红骷髅的,他们当时好像一下子就被惹毛了,这件事情一下子就变得麻烦了起来。”
麦克斯狄龙眉飞色舞地说着,“但你们知道我当时那是情不自禁,于是我就直视着那个愚蠢的雷神的眼睛说道……”
麦克斯狄龙的声音越来越小,他卖了个关子,接着忽然将手高高举起,口中高声大喊了一声。
“……红骷髅万岁!”
酒吧内的酒鬼们齐刷刷地爆发出一阵哄笑,显然,麦克斯狄龙的胆大妄为让他们十分欣赏。
但就在一群酒鬼进行“友好”的素质问候时,没有人注意到那道穿着皮夹克的魁梧身影已经走到了麦克斯狄龙的身后。
皮夹克将自己的双手伸到背后,然后淡定地掏出了两把冲锋枪。
哒哒哒哒——
一梭子子弹下去,麦克斯狄龙这一桌的酒鬼中有不少倒霉蛋直接回归了死亡的怀抱。
但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皮夹克特意避开了,总之麦克斯狄龙惊讶地发现自己并没有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