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罔顾国法,纵子行凶,强掳民女,但有不从便肆意凌辱虐杀,草菅人命,其罪一也!” “身为礼部尚书,不尊礼法,私养外室,聚于城外私庄,供其秽乱,其罪二也!” “其侄私寻代笔,蓄意挑起各州争斗,欺瞒举子以扬名,本当废其功名,然礼部包庇,不闻不问,以致民意汹汹,士林喧嚣,其罪三也!” “此 《第一权臣》第一百九十四章朝会之上,散朝之后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权臣》文字更新,牢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