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承认吗?”莫执索性蹲下身来,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她的神情,“长进了啊,还学会撒娇了,嗯?”
话音刚落,他就看到林苒毛骨悚然地瞥了他一眼,眼神明确无误地传达出了三个字――想多了。
“也不算是初恋情人,毕竟只是会错意罢了。”
男人毫不掩饰的话语让林苒有点儿惊讶,不过……
她为什么要惊讶啊。
她为什么要如此自觉地把自己摆在这么个位置上,还做出一副捉奸在床的样子来,能给谁看啊。
林苒淡定的收回目光,继续找自己的移动硬盘:“抱歉,突然没有了听故事的,要是想倾诉的话,推荐二叔您去找别人。”
莫执烦躁地啧了一声,伸手拿起了吊坠,林苒用眼尾余光瞥了他一眼,却惊悚地发现,男人径直走到窗边,然后推开窗――
无比潇洒地把吊坠给扔了出去!
“二叔?!”
林苒扑到了窗边,只来得及看到银光一闪,吊坠便消失到了草丛之中。
保持着目瞪口呆的状态几分钟后,古怪地看了一眼淡定自若的男人,林苒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叔,亲叔,你赢了。”
莫执本来以为这件小事到此为止了,也就跟林苒交代了一声明天他送她到学校去,结果没想到第二天醒来时去敲林苒房间门的时候,才发现她居然已经不在屋里了。
这多少让莫执有些吃惊。
要知道,林苒虽然不太算起床困难户,但是永远是习惯睡到最后一刻才从床上爬起来的,自从在他这儿住习惯了之后,她已经发展到闹钟都不定,只负责在有人敲门过来叫她起床的时候迷迷糊糊地爬起来。
莫执其实每天都在担心,她换睡衣的时候,会不会用衣服把自己给勒死。
跑哪儿去了?
他一边洗漱一边思索,这种状况的终止于他靠近餐桌的那一刻,因为他看到桌子上那份新的晨报上,今天却多出了一样东西――
银光闪闪,他无比熟悉的一个小吊坠。
如果他的记忆力没有出毛病的话,他记得这个吊坠,是昨天他自己亲手扔到楼下去的。
莫执捏紧了那东西,脸上浮现出显而易见的怒火。
林苒,你还真是长进了不少啊!
与此同时,在雁大的法学系专用的大教室里,破天荒地提前了半个小时到达学校的林苒,正在接受来自俞觅夏“亲切地慰问”。
俞觅夏坐在桌子上,幸灾乐祸地看着捂着脸的林苒:“这么说,作为一定要睡到最后一刻钟再起床的你,在今天早上凌晨三点多钟突然良心发现,拎着手电筒,鬼鬼祟祟地跑到了楼下草丛里,就为了给他找疑似初恋情人留下的东西?”
“都说了不是初恋情人了……”林苒的声音闷闷地传来,“但是刨去你没用的形容词,确实是这样的。”
俞觅夏毫不客气地笑了起来:“姑娘,你什么时候这么无私了嗯?”
“我强调一下,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你不是为了让你来嘲笑我的。是想让你这个旁观者来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听见林苒长久不出现的激动语气,俞觅夏也停下了嘲笑:“您别问我啊,你把那东西放哪儿了?”
林苒沉默了片刻,眼一闭心一横地答道:“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