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蓝只觉浑身一个冷战。这变态的字典里,当真有“伤心”这二字么?她好怀疑!
血无衣向来不管别人想不想听,我行我素惯了,此时似是沉浸入回忆中,低眸兀自道:“金蓝啊,你知道我找了你几世了,才找到这个世界么?”
金蓝心里猛得一跳。
就听血无衣接着道:“第一次睁眼,居然是在古埃及。我想,我没死,你肯定也不会死。于是,我杀王夺位,寻了你整整六十年。
第二次睁眼,是在一片叫龙之大陆的地方。那里正是战乱,我趁乱造势,打造了大陆第一门庭,收集各方情报,再寻你六十年。
第三次睁眼,果真让我找到了这个世界,不过可惜,是在一千年前。那时,中原还是一片荒芜。我记得你不喜北方风沙,常说华国先人迁徙沃土中原是做得最对的一件事。于是,我便带领族人,从宁古迁至中土。只为找到你时,在你喜欢的地方送给你一座我建造好的王国。”
金蓝呼吸一窒,百感交集,猛然间许多事情都能想通了。
原来当日那般耍了他们的宁家先祖居然就是血无衣。她就说,这个世界的人怎么会有制作干尸的技巧,原来也是血无衣所为。还有那熟悉的迷魂香!
难怪,这人身上有好几甲子内功,竟是这样一世一世叠加而来。
原来这所有一切,不过是因果循环罢了。
金蓝想了想,突然问道:“你每次寻我六十年后,应该就是老死的吧?没有做什么其他奇怪的事情吧?”
血无衣笑得几分畅快:“怎么会老死?你知道我每到一个世界,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
金蓝眼角不自觉跳了几下。
只听血无衣又道:“是制作炸药。六十年后,我会以同样的手法自杀。就像当年秋山别墅里一样,情景一致。如此,时间就像回到那个时候。然后,就能再穿越到平行世界,继续寻你。”
金蓝捂脸:她就知道,这人的心思,绝对与常人不同。他以为只要制造出同样的场景,制造出同样的死状,就能混淆老天试听,让他重新穿越吗?
想了想,又问:“万一你没有穿越到这个世界,死了直接就被无常勾去了地府怎么办?”
血无衣抬起脸来,对金蓝绽放出一抹诡笑,在清凌凌的月光映衬下,更显几分诡异:“那更好办。直接投胎,继续找你。”
金蓝痛苦扭头:“您这是有多痛恨我,才如此锲而不舍得自杀一回又一回,找了我一世又一世啊。要说上辈子,我也没怎么欠着你啊。就算我卧底你身边两年,那也是我职责所在。最后,还不是把命都赔给你了?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啊!”
她怎么能不痛苦?
这人行为向来恶劣,睚眦必报,心眼更是小得比针缝还细。平日里,她未得罪他,他就能把她整得只剩半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