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掉了三名巡逻队士兵,“秃鹰”朝着孟乃方向狂奔而去。
既然这三人出现在这里,那就说明他们是负责这一带的搜索和巡逻任务的小分队。
干掉他们,意味着这就会形成缺口。
在其他小分队还没发现三人已经死亡之前,这将是自己离开此地的唯一机会。
希望似乎就在眼前。
从昨晚到今天早晨,整整一夜,经历了那么多,此刻是“秃鹰”最近接逃脱的时刻。
然而,刚跑出一百米不到,右脚突然像被人用木棍狠狠扫了一根。
因为太快,以至于疼痛感都没有。
那种感觉仿佛跑着跑着忽然就没了一截腿。
“秃鹰”摔了个大跟头,一头撞进了前面地上的枯枝烂叶里。
这时候,他才听见了枪声。
从枪声听来,至少是762以上口径的子弹。
他想要站起来,却发现右脚似乎完不受控制。
低头一看,右腿从膝盖以下已经完废了。
一颗子弹穿过了膝盖,打碎了整个半月板和骨头,直接像截止一样,让真个小腿失去了作用。
疼痛此时才如同潮水般漫上来,疼得他忍不住低声嘶吼起来。
其实,他知道这一枪是谁打的。
直觉告诉自己,那个自己最不愿意遇见的家伙,出现了……
“啊——”
他一边忍痛一边低吼,然后颤抖着手从战术背心上取下止血带,迅速套在大腿上,然后绑好、拧紧。
之后,他举起了手里那支从D国士兵身上取来的自动步枪,对准了可疑的方向。
不过,很快他就绝望了。
原因很简单。
以对方的狙击水平,自己靠一支自动步枪根本找都找不到对方。
其实就算找到又如何?
朝他开枪吗?
对方距离自己一定在三百米以上。
别说现在自己已经重伤,就算没有重伤的情况下,也很难用步枪干掉对手。
有时候,高手对决就在一瞬之间。
谁占了上风,另一方几乎没有翻盘的可能性。
呯——
在“秃鹰”还在思量是否找个地方躲起来再说的时候,手里的自动步枪突然猛地一震,之后脱手飞了出去。
虎口被震得差点要裂开,整个手掌都麻了。
那名躲在暗处的狙击手,居然直接开枪将自己手里的枪都打掉了。
“确实是个高手……”
“秃鹰”终于灰心了。
他举起双手,尽量让对方看到自己的手掌。
很显然,他在告诉对方——“我投降!”
许久,周围没有动静。
“秃鹰”心中狐疑,对方居然没有过来俘虏自己?
他有些不耐烦了。
目光顺着手掌慢慢滑向大腿。
那里有一支手枪。
左边腰间,还有一支手枪。
他在拼死一搏。
逃。
今天是绝对逃不掉了。
但是,找个垫背的,估计还有点儿希望。
他在等对方靠近。
他要看看这个让自己一整夜如同丧家之犬的人到底长什么样。
不过,当两人见面的时候,“秃鹰”早已经有了盘算,会猛地抽枪将对方干掉。
当年在特种部队里,自己的速射和拔枪速度都是一流的。
可以一搏。
死,也得一起死!
嗤——
突然,出现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一幕。
自己举起的那只右手手掌上一震剧痛,看眼睁睁看着那只手掌上出现一个血洞。
从枪声上听来,这不是狙击枪。
否则整个手掌都没了。
这是一支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
对方已经靠近了。
但是对方很谨慎,在附近停了下来,一点响声都没发出,直接掏枪瞄准自己的双手中的右手,来了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