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兔子(1 / 2)

“现在,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长乐一步一步地逼近。

一条腿已经被废了,这男人丧失了逃跑的可能。

接下来,只要小心一下他的垂死挣扎便好。

“你确实厉害,我不是你的对手。”

中年男人脸上有些沮丧,

“不过,”

但话锋一转,他的脸上又露出了一抹笑意,

“我想逃的话,你还是拦不住的。”

说罢,只见地上出现一处暗道,紧接着,中年男人整个人便掉入了暗道之中。

而那暗道,也随之紧紧合上。

李长乐立刻用力一捶,想要将暗道打开。

但等他打开入口时,里面的暗道已经完全崩塌了,被各种碎石填满,完全分辨不出道路来了。

“没想到,竟然还是让他给跑了!”

“虽然他跑了,不过李长乐,你没事,实在是太好了!”

蝶儿激动地抱了上去。

虽然对付那男人确实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能保住性命。

“是啊,还好,当时防止了,那雷珠的威力,确实可怕。”

回想一下,李长乐不禁也有些后怕。

当初若真是被伤到,就算不是重伤,估计也没了追击那男人的能力。

好在,鬼种的防御力,确实不错。

想到这里,李长乐拿出那魂珠。

魂珠里的鬼胎,再次化为了无数碎片,正在里面慢慢聚合。

之前,这鬼种帮自己挡住了空尘的绝命一击,这次又挡住了雷珠。

实在是没想到,当初炼制出来,想着当傀儡使用的鬼种,最后竟然变成了肉盾。

不过心意相通,用作防御,倒确实是方便。

而且,毁坏之后,还能修复。

“不过,那家伙想跑,也没有那么容易。”

李长乐嘴角又露出笑容。

“你有什么办法了吗?”

蝶儿有些好奇。

“你看这是什么?”

李长乐伸出手来。

只见他的指尖上,晃动着一粒红色的血珠。

“这是那男人的血?”

蝶儿有些激动。

刚刚那男人虽然受了伤,但因为是被雷电所伤,所以血迹,在一瞬间就被烧焦了。

根本就没法用。

“之前在第一次擒住他的时候,我就偷偷留下了些。”

当时,李长乐还没看清对方的身份。

不过,想着反正无论是谁,留下一些血迹,日后最终,总归是没错。

所以,就在抵住对方脖子的时候,悄悄取了些。

“有了这滴血迹的话,应该能追寻地到吧。”

虽然留下了血迹,但对于那些符咒的功效,他还是不太清楚。

所以,也不敢肯定。

“当然可以!”

但,蝶儿就清楚得很了,拍着胸脯,自信满满地道:

“凭借这滴血,只要他还在这帝王陵中,无论躲到哪里,都能找得到!”

“不过之前那符咒既然还停在这里,看样子,常无锋应该就是在这里死的。”

李长乐叹了口气。

虽然他对那常无锋并不熟悉,但第一印象还不错。

倒是没想到,他竟然死在了这里。

实在让人有些唏嘘。

“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