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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时期,上流社会的文人,多以妇人之饰装扮。
注重化妆,还涂抹胭脂水粉,并一度成了时尚。这种风气,在两晋时期是最盛行的,也正是那个时候滋生了所谓的男宠。
上辈子当兵,秦长青看到那些面带桃花的男人,一个个比娘炮还娘炮,自然是嗤之以鼻。
尤其是,路过身边的几个男人,身上还带着一股子熏香的味道,更是让秦长青隐隐有些作呕。
你能想想一下,虎背熊腰的抠脚大汉,脑袋上插着花,脸上涂着水粉,是什么感念吗?
就好像现在社会,你出去嫖昌,然后箭在弦上,正准备啪啪啪的时候,突然发现,对方是个带把儿的。
那感情才叫一个酸爽,简直是比曰了狗,还曰了狗。
秦长青一脸阳刚气,程处亮虎背熊腰,皮肤微微发黑,三个人里面长得最帅的就是李长思。
可他们三个,在绣春楼里面,那就是粗俗不堪的乡野匹了。
三个人一进门,大堂里的老鸨子首先招呼的就是那群娘娘腔,对秦长青三人爱答不理的。
李长思花很少踏足这些地方,程处亮倒是经常涉足。
有时候,他爹程咬金都带着他逛妓院。
老程从来不觉得带儿子逛窑子,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相反还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好好经历经历,成家之后再敢到这地方来,直接打断狗腿!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清河公主李德贤,已经被老李许配给了程处亮,老程就是想带儿子见见世面,将来做了驸马爷,以后这地方就不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