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长安城的名宿们,在一首“云想衣裳花想容”之后,已经不怀疑秦长青抄袭了。
但对秦长青的书法,他们一点都不清楚,心性大起,就自动站在一旁围观揣摩。
诗词这东西,可以预先背出来,但字可是要工工整整的写出来,没有半点作假可讲。
在场的人,大儒、名宿很多,书法水平基本算是大唐一等水准,看到一排字写出来之后,纷纷赞叹秦长青的书法好,这一手字写的实在是漂亮。
秦长青上辈子钻研过书法,擅长的是毛体。
毛体字里行间都充斥着豪迈、洒脱的气概,这是一般文人书法所不具有的。
人有像貌、筋骨、精神,字也有像貌、筋骨、神韵。
正所谓,书法越好,写的越草。
书写《将进酒》这样的诗,就是要从豪迈洒脱大气,丝毫不遮遮掩掩,因此,毛体最为合适。
秦长青最开始写的就是楷书,楷书通常情况下注重回锋收笔,讲究一个含蓄逆锋。
但秦长青完全没有回锋,也不讲究什么逆锋,直接开壳,这样的写法带着行草的意境,丢掉了含蓄之后,反而多了一股子和谐、自然、洒脱。
逐渐的,秦长青的笔法开始变了,楷书向行书过度,最后干脆就变成了行草。
无论是笔意还是笔法,乃至笔画之间、不同字体交换之间,都和诗词有了若有若无的牵线,一点都不突兀,反而有一众浑然天成的感觉。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