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艾莉雅仍旧下落不明,我还是得做点什么!”
肖恩思考了半天,突然想到“一直发生各种事,我把最开始的计划给忘了。
“现有线索无法进展的情况下,就去报社发布寻人广告吧!
“那个组织,总不可能把报纸上的寻人消息都抹掉吧?总不可能把看过报纸的人的记忆都篡改吧?”肖恩怀着一种挑战的心理想着,“他们越要掩盖这件事,我越是要张扬!只要有人提供线索,我就能找到调查的方向!”
如此想着,肖恩转车,直接去往《新约每日消息》报社。
作为新闻工作者,肖恩对于报纸的销量、覆盖人群以及广告费用有着职业性的洞察力,他知道以现在自己口袋里的钱来看,在《每日消息》上面刊登寻人广告是最好的选择。
《每日消息》报社位于第十五大道上,一栋红白色调外墙的建筑顶上,立着《每日消息》的招牌。
肖恩能感觉到,这家报社是行业的新锐,颇有跟那些老牌报纸抢占市场的冲劲。
他们喜欢劲爆的新闻,喜欢别家报纸拿不到的独家报道,喜欢能吸引读者、能写出深度报道的“大记者”。
总之,只要能提升销量的事物,他们都喜欢。
肖恩天生就喜爱这种朝气蓬勃的报社,所以选择他们也是出于自己的偏爱。
报社内电话铃声不断,人们行色匆匆,说话声此起彼伏,一片繁忙景象。
肖恩轻车熟路地寻觅着,直接走入了主编室。
通常刊登寻人消息的事,找一线编辑即可,但肖恩知道寻到主编的话,自己的事会更加被重视。
主编是个戴着玛瑙框眼镜,有些秃顶,鼻头硕大,身材敦实的中年男人,当面呵斥一个记者的稿件就是一坨“晒干了的马粪”。
那个有着一脸雀斑的记者都快哭了,见有人来了,趁机溜出了门。
“我没见过你,”主编有些警惕,“你来干嘛的?”
自我介绍之后,肖恩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和来历。
知道肖恩来自莱昂,还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名叫爱德华·史密斯的主编的态度立马缓和多了“我喜欢你们那边的记者。不单单能准确陈述事实,稿件的措辞也非常优美——莱昂的新闻工作者起码是经过严格训练的!
“不像我们这一些小年轻,一篇稿件竟能有十几处语法错误!比起报社他更应该去语法学校重修!”爱德华说着,脸上又因为怒气而泛红,他克制了一下,“令妹的事,我感到很抱歉。如果你要刊登寻人启示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
肖恩说出了自己的打算“不,我打算刊登三期中号广告,附上艾莉雅的照片,以及我写的文字。”
爱德华眼神有些惊奇“广告的话……费用可比寻人启事高很多。”
肖恩知道,寻人启事埋没在各种委托之中,很容易被忽略,还不如进行三期广告,影响力更大。
现在也确实不是省钱的时候。钱,可以挣;但寻找艾莉雅,一天都不能耽搁!
“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广告的配文你写好了么?”爱德华主编说道,“如果你能把照片和文字给我,明天的报纸就能刊载你的广告了。”
肖恩向爱德华借了钢笔和纸,当着他的面,一气呵成地将配文写好,交给了爱德华。
主编对于肖恩写作的速度有些惊讶,职业习惯让他拿起纸张就读了起来。
“她叫艾莉雅,是我的妹妹……”
中号广告只能容得下寥寥一百多个单词,但肖恩用这一百多个单词,写下了一封将来龙去脉清楚说明的、饱含情感的“信”。
这封言辞精炼的信仿佛能让人看到一个深深担忧着妹妹,希望她能早日回家的哥哥。
看到如此朴实却精彩的文字,爱德华不禁感叹“我相信看到这封信的人,都会被这个哥哥打动,想帮助他寻找妹妹的……”
然后,爱德华用焦渴之人看到水源般的眼神直视着肖恩“肖恩,你有兴趣兼职写稿么?”
。